索引号 | 01526376-X/20250731-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文号 | 浏览量 |
2025年7月31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宁县2025年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推动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便于各乡镇、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工作
(一)实施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1.稳就业促创业。
2.提高居民收入。
(二)实施消费能力保障行动
3.生育养育保障。
4.教育保障。
5.医疗养老保障。
6.重点群体保障。
(三)实施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行动
7.升级“旅居昌宁”消费。
8.扩大入境消费。
9.激活文旅赛演消费。
10.培育首发经济。
11.提升住餐消费。
12.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
13.促进“社区+”融合消费。
(四)实施大宗消费扩容行动
14.加力以旧换新。
15.开展“工会+”促销活动。
16.扩大住房消费。
(五)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17.强化消费品牌引领。
18.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
19.壮大新型消费。
(六)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
20.保障休息休假权益。
21.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2.完善消费基础设施。
(七)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23.减少消费限制。
2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八)强化赋能支持
25.投资赋能。
26.场景赋能。
27.政策赋能。
28.金融赋能。
29.开放赋能。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整和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压实主体责任,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因地制宜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