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茶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昌宁县樱桃番茄种植产业园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盘活昌宁县存量土地资源,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经研究决定,昌宁县拟引进具备实力的社会资本合作方,共同投资建设运营“昌宁县樱桃番茄种植产业园”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商主体: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昌宁县樱桃番茄种植产业园建设项目

(三)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四)项目用地:县域内闲置国有农用地或建设用地,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项目定位与目标。通过市场化合作模式,构建“产销研一体化”的樱桃番茄现代产业体系,分阶段推进智能化、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打造滇西片区樱桃番茄产业核心产区与示范标杆,形成“种植-分拣-仓储-冷链物流-销售”完整产业链。带动昌宁县农业现代化转型和农民持续增收。

(六)项目建设内容(分期实施)

一期(首期):建设约100多亩智能化生产大棚,改扩建约700多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需包括项目运营管理中心、预冷库/冷藏库等核心功能,具体功能布局需经招商方书面确认)。引入智能化农业设备,完成种植技术培训及团队组建,推进标准化种植区、初加工设施、基础物流设施等核心功能区建设。

后续分期:二、三期建设根据产能目标逐步投入,扩大种植规模,完善并建设分拣包装中心、冷链仓储中心、物流集散中心等配套设施,最终构建完整的“种植-分拣-仓储-冷链物流-销售”全产业链体系。

(七)项目开发时限。自正式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首期项目建成并实现运营见效,原则上不超过1年(具体时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八)项目合作年限。项目合作年限(含建设期与收益期)将根据樱桃番茄产业特性、投资回收周期及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并在最终合同中明确约定。

(九)项目合作方式。通过本次公开招商,择优选定一家在樱桃番茄(或类似高价值果蔬)种植、技术、资金、销售渠道等方面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合作开发主体。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由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招商主体)与中标合作开发企业共同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市场开拓等全流程工作。合作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分工模式等,将在最终签订的合同中予以详细约定。

二、项目合作相关重要约定

(一)承诺履行。合作开发企业在招商过程中及合同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必须严格履行。若合作开发企业未能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合作开发企业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自行承担。

(二)资产权属与处置。双方按各自投入资金比例对项目实施建成的资产按份共有。合作期限内未经合作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其占有资产的份额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抵押、租赁、报废等)。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继续合作的,双方对各自占有资产的份额享有处置权,通过出售、转让、租赁方式处置的,同等条件下合作方享有优先权。任何一方在处置其资产时,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且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且应于处置前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合作开发企业。关于资产权属与处置具体事项将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项目开发费用承担。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营流动资金主要由中标合作开发企业投入,其投资额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总投资暂估为3500万元,最终以双方确认的规划投资为准)。剩余部分投资由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招商主体)自筹以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四)收益分配机制。项目运营期的收益分成比例,将依据产业特点、双方投资比例、风险分担、运营贡献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最终合同中明确规定。

三、项目合作开发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农副产品种植等相关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需取得相关许可)。

(二)资金实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额度不低于项目暂估总投资额1.5倍的授信证明文件(授信额度需明确可用于本项目)。合作开发企业不得以本项目未来收益权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

(三)经验业绩。具备果蔬(特别是樱桃番茄或类似浆果类)规模化种植、冷链物流管理或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经验者优先。须拥有现代农业产业园(尤其侧重樱桃番茄或设施农业)的规划、建设及成功运营经验。需提供1~3个由其主导开展或参与销售等、已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的类似园区案例证明(如合同、验收报告、运营报告等)。

(四)市场能力。拥有成熟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品牌运作能力和获取稳定订单的能力。需证明至少与1家全国性直供连锁超市合作,至少与3家农产品批发、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合同、订单等证明材料)。

(五)技术与团队。拥有从事樱桃番茄种植的专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需有能支撑种植过程管理、病虫害防治、品质控制等相关环节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提供与专业农业科研机构合作的证明。

(六)商业信誉。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合同违约及不良履约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七)本地化要求。中标后,须承诺在昌宁县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运营及管理。

(八)联合体限制。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参与。

三、项目合作开发企业的确定

本项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商信息。

(一)评审流程

1.资格预审与综合评分招商方将组织由县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司法、市场监管、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评审小组将依据《昌宁县樱桃番茄种植产业园建设项目招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从企业经营业绩、履约实力(资金、技术、团队)、资信状况、项目开发实施方案(可行性、创新性、效益预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2.初选入围。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得分最高的前3名企业作为本项目初定合作候选企业。

3.最终评审与确定。招商方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初选的3家企业进行评审,综合考量后,最终确定1家企业为本项目的合作开发企业。

(二)特殊情形处理。若有效报名企业仅1家,且经评审满足招商文件所有资格条件和要求,可直接确定为合作开发企业。

(三)签约要求。中标企业须在中选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逾期未签订或无法满足签约条件的,招商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可按评审结果顺位选择其他候选企业或重新组织招商。

(四)费用承担。无论招商最终结果如何,所有参与本次招商活动的企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文件、考察等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四、报名须知

(一)公告、报名及联系方式

1.公告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0日(共7天)。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0日(共7天,含当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邮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佳阳写字楼第16层

4.收件人: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然然(收)

5.联系电话:0875-7120819

6.邮政编码:6781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在上述报名时间及地址直接提交报名材料。

2.邮寄报名。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务必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寄出并保留凭证)。

(三)提交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式陆份(6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

1.《昌宁县樱桃番茄种植产业园建设项目合作开发申请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内容应详实响应本招商公告各项要求。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等,加盖公章)。

4.技术团队证明核心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或外聘证明材料,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财务资信证明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银行征信报告复印件、企业无欠税证明、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6.项目业绩佐证材料1~3个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用户评价、运营照片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信用承诺文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下载的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或完整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专项承诺书《昌宁县樱桃番茄种植产业园建设开发时限承诺书》《昌宁县樱桃番茄种植产业园建设相关约定承诺书》和《昌宁县樱桃番茄种植产业园建设不组建联合体参与招商承诺书》(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9.《项目开发实施方案》或《项目开发策划书》作为申请文件的核心组成部分,应详细阐述对项目的理解、规划思路、建设运营方案、投资估算、效益分析、风险应对等(独立成册或作为申请书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四)提交项目合作开发文件(投标文件)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招商方有权拒收)。

2.提交方式:仅接受现场提交。请将按要求密封完整的纸质版文件(一式陆份)及电子版(U盘)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3.提交地点: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田园镇佳阳写字楼第16层)。

(五)招商评审会时间、地点

1.评审时间:在报名及文件提交截止后,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评审地点:昌宁县田园镇佳阳写字楼第16层会议室。

(六)公告信息发布网站

本招商公告、相关补充通知(如有)、评审结果公示等所有信息均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ncn.gov.cn)发布,请潜在合作方密切关注。


附件:1.意向企业报名表

2.昌宁县樱桃番茄种植产业园建设项目招商评分标准表



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