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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调处一起欠薪案件

发布日期:2014-07-2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日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功调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1名重庆籍农民工追讨工资59000元。

7月14日,重庆籍农民工胡某到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11名重庆籍农民工在我县负责某开发楼盘施工的保山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接到投诉后,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员迅速介入此案,及时深入工地现场,第一时间将工程的开发公司、建筑公司相关人员以及工人代表召集在一起进行了解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建筑商的包工头和工人之间在工程量的结算和支付工资的时间上存在争议,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经多次调解,劳资双方于2014年7月17日达成工资支付协议,建筑公司包工头杨某当场支付工资59000元, 1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并于当日踏上返乡之路。该起欠薪案件得到平息。(赵露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