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四项措施推动综合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恢复了12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法人机构,完成柯街、卡斯、鸡飞、湾甸和大田坝5个基层社办公设施,重新明确和规范了基层社服务职能。制定完善基层社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服务“三农”制度,加大对基层社的监管力度。目前,12个基层社会计账都纳入鼎航服务中心核算。逐步理顺乡镇党委、政府与基层供销社的关系。鸡飞、卡斯等乡镇基层供销社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二是积极盘活资产,发展壮大社有企业。建成漭水、勐统、大田坝和柯街4个乡镇生猪屠宰场,实现8个基层供销社开展生猪屠宰服务正常运行。积极争取乡村流通工程项目支持,以基层社参股形式与私营企业合资等方式建成大田坝、鸡飞、柯街和耇街4个基层社农村日用品超市。利用无形资产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入股发展社有企业,共发展参股社有企业4个,其中参股盛鸿电子商务中心19%,参股欣欣中药材专业合作社15万元,参股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20万元,参股恩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20万元。三是强化监管服务,规范合作社发展运行。按照“选准一项产业、制定一个目标、组建一个班子、完善一套制度、带动一方发展”的“五个一”标准,推进合作社发展建设。截至2017年3月底,累计开展行业人员培训9249人次(其中:理事长563人次),已培育获批各级示范社98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62个、市级31家。合作社总数达到584家,覆盖全县所有农业产业和124个村(社区)。全县合作社入社成员达3.5万户,注册资金达6.8亿元,辐射带动社员14.02万户,促进农民实现收入5.5亿元。四是抓实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培育服务主体,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县鼎航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2016年进入“中心”核算的合作社新增16个,为6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年内实现劳务收入296400元。积极参与电子产业发展,根据省供销社倡导和要求,动员组织县内企业、农民合作社完成股权认购8股80万元。以参股形式参与组建创办了昌宁县盛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6实现营业额175万元,2017年一季度实现营业额87万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效明显;积极搭建服务平台,与长江村镇银行、邮政等相关金融部门对接合作,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搭建融资贷款和市场销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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