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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项措施”服务企业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7-06-12 浏览: 作者:县公安局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代办服务。推出公章刻制备案委托代办服务,由申请人将申请资料、委托书及有效证件交予委托代办员办理相应申请业务,在业务受理办结后再通过委托人将印章送至申请人本人。二是导办服务。分发挥大厅导办员服务职能,由导办员为申请印章业务的企业从材料准备、填写表格等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一次通过,不让群众跑第二次。三是协调问效。治安大队窗口安排专人受理企业公章办理业务,确保第一时间将公章刊刻申请及备案资料录入上传。截至目前,共受理外地企业在昌成立分公司印章62枚,已有28枚印章发放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