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湾甸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4〕44号),根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湾甸傣族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细化方案。
一、党政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安全生产、督查考核以及后勤保障等职责。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细化职责:
(1)负责公文处理。包含上级文件的收处;本单位综合性文件的制发;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文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负责综合保障。包含综合性会务服务保障(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场布置等);公车管理(车辆调度、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公务接待、后勤保障(食堂建设和管理、政府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办公场所调度、职工住宿调度)。
(3)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借阅等,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可查性。
(4)做好群众接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来访人员的接待、引导、服务等;做好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置保障、信息上报、对接。
(5)负责保密工作。包括涉密文件的收发、借阅、管理等,涉密计算机的管理与维护;其他涉密事项。
(6)负责组织编纂部门(行业)志、乡志、村志等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相关地情类书籍,审查、验收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志鉴、地情资料文稿。
(7)负责机关财务。包括政府采购、机关财务报销。
(8)负责综合协调、调度,综合督查考核。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1.主要职责: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治理。
2.细化职责: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党组织的设立、撤销、合并等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的健全和完善。
(2)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党校管理、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档案管理等。
(3)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4)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处置、抓好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做好意识形态督查考核。
(5)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做好理论宣讲;负责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完成内宣外宣任务,宣传乡镇的成就、经验、典型;负责规划布置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推荐评议劳动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各类先进典型;制定文明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推广文明行为和文明习惯。
(7)负责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和纪律教育的深入开展。
(8)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政务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以及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等信访工作。
(9)负责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培训等工作,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干部保障。负责机构编制、工资审批、老干、遗属工作。
(10)做好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服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加强村级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民族团结创建等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
(12)加强对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支持群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
(13)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和协调,定期组织开展活动,收集和反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14)负责人民武装、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民兵应急,民兵干部考核管理;负责兵员征集、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兵役登记,双拥共建,国防潜力调查。
(15)负责开展好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和代表人士,做好相关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等工作。
2.细化职责:
(1)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经济发展项目论证、储备及上报等各项工作。
(3)负责调查统计、分析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研究拟订商贸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加强市场主体培育,让更多项目、商企落地。
(5)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驻村工作队员管理。
(6)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落实生态环保政策和法规,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7)负责城乡规划工作,做好集镇治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8)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合理流转。
(9)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0)负责工业经济的规划、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
(11)负责农村经济的经营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升级。
(12)负责科技项目的策划、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增强公众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
(13)负责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对财务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财务监督管理。
(14)负责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财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5)负责搬迁安置,做好搬迁规划设计、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补偿安置到位。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1.主要职责: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细化职责:
(1)负责教育文化工作,协调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
(2)负责乡镇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乡镇文化广播影视和乡村旅游工作,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确保广播电视信号正常传输。
(3)负责协调科技资源,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等服务。
(4)统筹卫生健康工作,在疫情防控、艾滋病管理、献血、优生优育、计生服务上发挥好统筹作用。在健康教育、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和爱国卫生上发挥作用。
(5)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6)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福利政策;负责敬老院管理。
(7)负责殡葬管理,积极推行火化,革除陋习,积极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殡葬观念;负责公墓运营管理。
(8)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与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舆论宣传工作、退役军人安置与优抚工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以及拥军优属工作。
(9)做好残疾人纳入退出及日常残疾人项目管理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2.细化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承担乡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援助工作,为乡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负责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管理、社会建设等工作。对辖区内各地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3)负责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实施各项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4)负责受理、研究分析、转送交办、督查督办有关信访事项,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
(5)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
(6)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教育和帮助。
(7)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8)协调推进基层网格建设,推动政府管理、村级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居民参与基层治理。
(9)负责社会建设和管理改革创新,构建社会治安防控、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和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等体系。
(10)负责开展禁毒防艾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禁毒防艾的监测预警机制,对发现的涉及毒品和艾滋病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置,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11)负责开展非法集资、防诈反诈、反邪教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旦发现线索,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2.细化职责:
(1)为群众免费提供各类政策咨询服务,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
(2)组织开展各类党群活动、志愿服务活动。
(3)组织开展社会动员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公共事务。
(4)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封建迷信和不良社会风气。
(5)实施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
(6)负责配合社会事务办公室集中办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等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行政区划及地名工作;殡葬改革日常工作;敬老院相关工作;高龄新增、停发工作,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工作。
(7)负责办理社保医保相关事务,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参保登记、费用缴费、报销费用等服务,确保群众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8)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群众就业创业。负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群众就业能力。
(9)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
(10)负责乡村公益岗人员管理、发放创业贷款、根治欠薪等工作。
(11)做好乡村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管理好志愿服务队伍,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12)管理乡村应急广播,负责维修协调、信号调节、日常播出;做好辖区内电视电台信号安全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1.主要职责:承担本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督促村级开展消防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2.细化职责:
(1)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违法行为等。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案件线索摸排、信息收集上报、问题研判分析、任务转接交办、卷宗整理归档、执法效能评估等工作。
(2)跨部门协同与联合执法。与其他执法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联合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队伍稳定、高效运行。
(4)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指导编制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
(6)协调组织辖区内交通安全、燃气安全等相关的工作。
(7)督促、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协同组织其他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等工作。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服务保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人居环境提升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公共设施维护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各类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等服务性工作。
2.细化职责:
(1)负责制定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生产。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粮食安全生产、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与资金补贴发放、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厕所革命、美丽村庄建设、烟叶生产等工作。
(2)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依法对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管理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3)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组织和指导农村林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发展林业生产,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
(4)负责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定水利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承担河长制、防汛抗旱、水利安全生产、人畜饮水、水政水资源、水利项目规划与实施,负责辖区内防汛防旱工作。
(5)负责农业机械的推广、维修和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操作技能培训,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装备。
(6)负责畜牧业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防控和防治工作,推广畜牧养殖新技术、新品种,负责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监管。
(7)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工作,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信息,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加强质量安全控制。
(8)负责承担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统管会计、专户会计、会计档案管理、绩效评价、出纳、票据管理、资金会计、惠农资金专管相关职责。
(9)制定年度财政预决算,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财政日常事务,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乡级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各类工作经费发放和人员工资核算发放工作。负责财税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承担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职责。
(10)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11)负责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村容乡貌的整治和提升。承担农村村镇规划建设,严格、合理利用土地,发展村镇交通、加强公用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乡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按规划选址、定点的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耕地,以及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工作。
三、相关工作职责分工
(一)抢险救灾工作
1.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协调、调度。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组织民兵参与抢险救灾。
3.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
(二)宅基地审批工作
1.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工作。
2.自然资源所负责核查土地性质。
(三)民政工作
1.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牵头主管民间社会事务,负责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等救助政策。
2.党群服务中心负责配合社会事务办公室集中办理民政相关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
(四)党群工作
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牵头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群团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党群活动窗口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
湾甸傣族乡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34名,采取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人员可安排在合适的工作岗位,实行“因事设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履职到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行政编制15名,设主任1名(股所级)。设置专兼职岗位6个:文秘岗、档案管理岗、机要保密岗、应急助理岗、综合服务岗、机关出纳岗。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行政编制6名,设主任1名(股所级)。设置专兼职岗位10个:组织干事岗、纪检干事岗、宣传干事岗、武装干事岗、社会工作岗、人事助理岗、统战民宗岗、群团专干岗、人大秘书岗、政协专干岗。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股所级)。设置专兼职岗位9个:经济助理岗、乡村振兴专干岗、农经管理岗、村财管理岗、国有资产管理岗、规划助理岗、工业科技岗、招商助理岗、生态管理岗。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行政编制2名,设主任(站长)1名(股所级)。设置专兼职岗位6个:民政助理岗、教体文卫助理岗、退役军人服务岗、社会服务岗、残联专干岗、卫生及食品安全监督岗。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行政编制2名,设主任1名(股所级)。设置专兼职岗位4个:综治干事岗、信访助理岗、社会治理岗、禁毒专干岗。
(六)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所长)1名(副科级),副主任(副所长)1名(股所级)。设置专兼职岗位7个:党群文化岗、群众文化岗、社会保险岗、社会救助岗、人力资源服务岗、政务服务岗、档案管理岗。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事业编制5名,设队长(站长)1名(副科级),副队长(副站长)1名(股所级)。设置专兼职岗位3个:执法专干岗、消防安全岗、应急救援岗。
(八)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23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3名(股所级)。设置专兼职岗位12个:农技推广服务岗、农机服务岗、水利服务岗、畜牧兽医岗、人居环境助理岗、质量检测岗、林草技术岗、林草资源管护岗、村镇规划建设岗、土地资源管护岗、会计岗、出纳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