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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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20917vt8QD002 | ||
| 标 题 | 共享单车处罚吗 | ||
| 姓 名 | 张** | ||
| 手 机 | 186****9513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9月17日 | ||
| 信件内容 | 共享单车处罚吗。我于前天晚上,扫码共享单车被交警拦住,没戴它上面的头盔,说要处罚。请问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罚共享单车处罚吗。还是在收黑钱。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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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你的来信已经收悉,感谢你对公安机关工作的信任、关心与支持,现就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上路时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可以对你的违法行为作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伍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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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昌宁县公安局 | ||
| 处理时间 | 2022年09月22日 | ||
信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