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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319yzRBk006
标    题 危房扶贫
姓    名
手    机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18年03月19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人民领导,我想咨询一下农户危房补助的问题。这几年陆续有好几拨村官到访实地对危房进行拍照,前年 去年 最近都有,可是后续就没有下文了。有的人说:拍照是为了给有能力建房的农户得到补助给上级部门提供材料的 等等 各种都有。想问问近期的危房拍照可以落实到真正的危房农户么,有哪些政策支持。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非常感谢你对扶贫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到访实地对危房进行拍照是为了更好的核实全县农村常住人口危房情况,农户住房是否是CD级危房及人居环境等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部署2017年起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仅仅针对四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户,非危房户不纳入上级补助范围。

    2017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17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38),补助标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一户一方案的要求,对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农户采取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兜底帮建三类改造方式,采用分级分类补助标准,用好用活补助资金,不得将补助资金平均分配。C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上限标准为1.5万元/户,D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上限标准1.9万元/户;拆除重建补助上限标准为2.8万元/户;兜底帮建补助上限标准为4.8万元/户,结余资金由县级统筹。

    2018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18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18),1.修缮加固4类重点对象补助资金县级按照C级危房修缮加固户均2.1万元、D级危房修缮加固户均2.5万元切块下达至各乡镇。乡镇根据改造对象实际情况,拟制一户一方案,据实结算;2.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D级危房重建户补助标准上限为3.2万元/户、兜底帮建补助标准上限6万元/户。各乡镇严格执行上限补助标准,结余资金必须上交县财政,由县级统筹用于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不能整合实施,同一贫困家庭不得重复享受两类补助政策。

    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户相关补助政策,待县级通过摸底排查后将研究出台相关补助政策,届时将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具体问题,请咨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危改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7131081

 

处理对象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处理时间 2018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