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020396X/2025072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县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昌宁县城右甸东路沿线至达丙街道路两侧占道经营进行清理整顿的提案》(第5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日常巡查。建立“定人、定岗、定责”网格化管理机制,对重点路段实行早、中、晚错时巡查,对流动摊贩、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规范,累计开展专项整治10次,规范占道经营行为240余起。
(二)开展联合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通管理大队、市场监管局、田园镇组织相关人员对该路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2次,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停车泊位行为,本次清理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对10户摩托车销售经营户发放了整改通知书,清理“僵尸”二轮摩托车30余辆,清理三轮摩托车占用车位20余处。同时,对该路段上从事摩托车销售、修理、配件经营的16户商户进行集体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并与商户签订承诺书。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法治意识,累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00余份,大力倡导“城市是我家,维护靠大家”的理念,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支持、配合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来,提升城市形象。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市民法治意识。认真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城市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切实提高市民法治意识,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治理工作中来。
(二)强化市容管理,维护城市经营秩序。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对占道经营商户和流动的治理,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加强工地外围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维护城市经营秩序。
(三)强化综合整治,提升市容环境水平。联合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环境治理,规范商铺管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营造齐抓共管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