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5-X/20250822-00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8-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政协昌宁县第十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蒋颖艳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昌宁教育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你们在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恢复昌宁县第一中学初中部的提案》(第51号),县人民政府交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接到县人民政府交办件后,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并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具体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昌宁一中停止初中招生是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为了扩大高中办学规模,满足广大群众让子女接受高中教育的需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论证后所采取的一项措施。经过10多年的运行,确实反映出了一些困难问题。您所提出的关于恢复昌宁一中初中部的建议,由于目前学校硬件条件,特别是学生宿舍不足,暂时无法实施。目前,正在实施女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男生宿舍楼及体育馆等建设项目,待学校硬件条件具备,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科学进行论证后,再予恢复。关于实施“2+4”教学模式的建议,由于不符合《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关于“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14号),关于“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内容,超标超前教学,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等规定,暂时不能实施。

最后,恳请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昌宁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