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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50822-0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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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政协昌宁县第十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住鸡飞委员联络组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昌宁教育体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你们在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激励关爱机制的提案》(第39号),县人民政府交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接到县人民政府交办件后,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充分调研,制定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提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对教师的评价机制和考核制度”的问题

(一)完善评价标准。将“多元考评机制”落到实处。一是强化过程评价与发展性评价。增加课堂观察、教学反思、教研活动参与深度与贡献、指导学生个性化发展等方面的权重,不当重结果,更关注教师成长过程。二是纳入关键能力维度。明确将“教育创新能力”(如教学法创新、课程资源开发、教育技术融合应用、解决教育教学难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和“先进教育思想理念”(如育人观、学生观、课程观在日常教学中的体现)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并制定可观测、可操作的评价细则。三是优化基本要素权重。在保障师德师风、教学基本能力(学历、教龄作为基础参考)的基础上,合理平衡各要素权重,避免单一化、功利化倾向。

(二)拓宽评价主体与方式。在现有基础上,系统引入多元评价主体,推广学生评教,深化同行评议,探索家长适度参与,强化教师自评与反思。

(三)强化结果运用导向。将评价结果更加紧密地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分配等挂钩,建立对在“教育创新能力”和“先进教育思想实践”方面表现突出教师的激励机制。

二、关于“减轻教师负担”的问题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时成立专项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标五项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开展“回头看”,明确清理范围、内容及依据,截至目前,已全面取缔点赞、投票类等事项。二是强化政策执行。制定下发《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2025年进中小学校省级事项清单的通知》,坚决杜绝清单以外事项临时增加、变相增加的问题,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不列入清单的事项不准进入中小学校实施,确实需要新进入中小学实施的新增事项,由涉及部门按程序申报批准后实施。公开教师减负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相关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动态清零。三是强化沟通协调。中小学教师减负涉及诸多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强问题研判,积极主动协调沟通有关部门,坚持将教师减负与教育教学提质增效相统一,以督促减,以减增效,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推进问题即知即改,确保教师减负取得实效。

最后,恳请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昌宁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