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公示
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864.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95.93万元、省级资金836万元、市级资金29.51万元。所有资金均以分配到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附件【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分配表(23、72号).xls】附件【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分配表(104、170号)(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