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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05-X/2026070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08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保办发〔2022〕36号)及《昌宁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昌办发〔2023〕128号)精神,优化我县教师队伍专业结构,提升师资保障能力,并鼓励支持外地优秀教师回原籍或投靠配偶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择优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归雁计划”选调教师共5名,岗位设置到乡镇中心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按岗位需求、学段适配在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调配使用。具体为:
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教师岗2个;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教师岗1个;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教师岗1个;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教师岗1个。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县外在编教师。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年龄40周岁(198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以下,其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兴滇英才、兴保英才)、“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8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以下。
4. 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 本人、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原籍为昌宁县;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为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配偶为昌宁县域内部队驻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现役军人。
7. 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8.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存在合格以下等次的;
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
5. 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8日,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7:30止。
(三)报名地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与师资工作股(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同步提交下列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将作为后期量化评分以及现场核验材料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1.《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教师“归雁计划”报名表》(附件1,原件即可);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3.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证书或文件;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如:兴滇英才、兴保英才等)证书或文件;
4.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须包含现场课堂教学环节)的获奖证书;县级及以上“三名”工作室主持人或已开题课题主持人的聘书或任命文件;公开出版的著作;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近三年内能够体现教学实绩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区域内教学质量获奖证书等)。
5.具备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现役军人、因公殉职人员或烈士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的报考者,可享受5分加分,该加分分别计入量化评分及总成绩,但在调入后选岗时,不计入选岗成绩。
6.其他证明材料:投靠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的同时提供另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单位工作证明、现役军人证明。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综合评价量化+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评分仅作为笔试资格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最终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调人选。
1.综合量化。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综合评价量化环节,依据《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教师“归雁计划”综合评价量化细则》,对报考人提供的学历证明、工作年限、任职经历、教学实绩及荣誉表彰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并依据量化成绩,以1:4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如符合条件人数不超过20人,则不再筛选,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规定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10人,则不组织笔试,全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2026年7月30日8:30—11:00,8:00报到笔试地点。
(2)笔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涵盖现代教育理念、学生安全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教育心理学及课程标准等。
3.面试。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及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若面试人数不超过5人,则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1)面试时间:2026年7月30日14:30开始面试直至结束,14:00报到面试地点。
(2)面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3)评分方式:考官组(7人)现场独立评分,每一项评价要素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项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即为面试最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宣布,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4. 成绩计算。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量化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前5名进入体检环节,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具备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含吸毒尿液检测,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结果有疑问者可申请一次指定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调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调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及岗位匹配度,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查实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其资格。
七、选岗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没有面试环节,则按综合评价量化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选岗成绩并列者,以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自愿申请到更戛、珠街两个最边远乡镇任教的,可直接选岗且不受本次设岗名额限制。完成选岗后放弃调动者,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昌宁县教师“归雁计划”选调。
八、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岗位空缺,经选调工作专班批准,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者;
(二)考察不合格者;
(三)公示结果影响选调者。
九、其他要求
严守工作纪律,选调全过程须严格依规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严格回避制度,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情形的,必须主动回避;严惩弄虚作假,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等环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严肃追责,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昌宁县教师“归雁计划”选调。
业务咨询电话:0875—7130700
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0786
附件: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教师“归雁计划”报名表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