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05-X/20260403-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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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征集征订教辅、购买校服乱象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县纪委关于深化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纠治教辅征订、购买校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内容

(一)征订教辅方面。1.利用征订教辅材料收取“回扣”“手续费”“让利款”等行为。2.违规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3.统一征订目录外教辅材料、“一科多辅”,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等违规行为。4.预收取教辅材料费。5.违规向学生收取作业、试卷和复习资料打印费。6.未按照省发改委公示的教辅核价结算教辅费,未执行代收费管理规定,私存挪用教辅材料费等问题。7.以“统一教学”“补充练习”“拓展阅读”“课堂讲解”和“课后作业”等为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向小学一至二年级学生推荐、代购教辅材料等违规违纪问题。8.违规以家委会名义组织统一征订、指定渠道或指定书店购买教辅的行为。9.教辅选用未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流程,特别是未按照“学科教师推荐、年级组(学科组)遴选、集体研究决议、选用结果公示、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等程序进行选用的。请如实提供涉事学校全称、问题具体情况、佐证材料及意见建议等内容。

(二)校服购买方面。1.违规采购与强制购买。符合规定统一采购校服的学校未严格按照“校服采购每3年一时段(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要求采购校服;学校选购校服未严格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未征得拟购买校服年级的学生家长2/3以上同意,学校或相关人员强制要求学生购买指定品牌、指定商家校服,或变相强制、诱导学生购买校服。2.乱收费与价格乱象。校服收费标准远超市场合理价格,存在“以次充好”问题;违规收取校服押金、定制费、服务费等额外费用;强制捆绑销售多套校服、重复征订校服,加重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3.质量与安全不达标:校服无合格标识、无成衣合格标识;违规向家长收取本应由企业或学校承担的质量监测费用;校服生产厂家无相关资质,产品无合格检测报告,存在安全隐患。4.利益输送与腐败问题。采购校服未按规定履行采购程序,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中违规决策、优亲厚友,规避招标,直接指定或设置排他性条款变相指定校服供应商,收取或变相收取回扣、手续费、赞助费、劳务费等利益输送、吃拿卡要问题。5.售后与服务乱象。校服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学校拒不退换、推诿扯皮;校服订购、发放流程混乱,错发、漏发、延迟发放等问题频发,不履行售后保障义务。6.其他违规乱象。其他违反校服管理相关规定,侵害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校服购买相关问题,如:乡村学校违规购买校服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及反映渠道

(一)征集时间:2026年4月-12月。

(二)反映渠道:

1.中小学“纠治征订教辅乱象”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及邮箱:电话:0875-7130786,邮箱:cnjcjf123@163.com。

2.中小学“纠治购买校服乱象”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及邮箱:电话:0875-7130253,监督举报邮箱:cnxxfjzzz@126.com。

三、问题线索反映须知

反映问题线索内容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举报对象为个人的,还需提供被举报人姓名、职务、所在单位等信息。举报实行实名制,请注明反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县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对举报线索核查处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