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2-0623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6-2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昌宁博瑞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yncnwkk@163.com
公开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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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宁诚达工贸有限公司管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昌宁县田园镇达丙村 |
建设单位 |
昌宁诚达工贸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昌宁县田园镇达丙村,占地面积8913m2,主要建设规模为:拟对现有一栋厂房进行装修并安装两条PE管生产线,另一栋标准厂房作为本次项目的仓库,后拟新增设一栋生产车间并进行装修安装双壁波纹管生产线及塑料储水罐、储水塔生产线各一条,并配套建设生活区、办公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包括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600吨规模。项目总投资30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占总投资的1.7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扬尘、焊接烟气、设备、车辆尾气等。采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篷布遮盖、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等,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能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水。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冷却水。冷却水进入沉淀池经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回用,不外排;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防渗按照《环境影响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执行,对危废暂存间区域等进行重点防渗等,防止生产过程中原辅料泄露下渗地面,影响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2.废气。营运期产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采取对管材生产线挤出机、双壁波纹挤出机、塑料储水罐和储水塔生产线热塑成型机上方安装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蓄热式热力燃烧法处理设备处理后,经高15米、内径0.25米的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外排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音降噪、距离衰减、夜间不进行生产等措施,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冷却水沉淀池污泥定期进行清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覆土。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废油脂、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