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2533025MB1935043E/20250319-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3-1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0000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机关事务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加挂昌宁县接待办公室公室牌子。

(一)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接待方案,负责落实莅昌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级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落实省内外各州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厅级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落实市内外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处级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安排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率团赴外县(市、区)考察的前站接洽工作及相关服务。负责全县国内公务接待的执行、督查、检查。

(四)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

(五)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建议。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工作。

(七)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县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九)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十一)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保障用车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

(十二)负责拟订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县级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机关运行成本管理。

(十四)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财务资产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管理效能,着力提升保障效益,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工作为:一是全力保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机关及县纪委县监委、县组织部保安保洁及后勤服务工作;二是加强县级领导住房管理保障工作;三是做好县政府机关食堂保障和管理工作;四是持续强化楼堂馆所管理,巩固办公用房管理成果;五是持续推进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六是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31辆,实有车辆31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21330.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71330.7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5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901366.10元,增长69.42%,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县接待办公室合并我局,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增加,行运行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274819.02元,增长60.12%;事业运行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84581.20元,增长10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62004.98元,增长57.79%;卫生健康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9960.90元,增长45.99%;专项业务类项目增加14个,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192000.00元,增长46.96%。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71330.71元,其中:本年收入9271330.7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71330.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651366.10元,增长64.97%,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县接待办公室合并我局,在职人员工资增加,行运行政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274819.02元,增长60.12%;事业运行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84581.20元,增长10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62004.98元,增长57.79%;卫生健康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9960.90元,增长45.99%;专项业务类项目增加14个,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42000.00元,增长52.31%。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21330.7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71330.71元,其中:基本支出2411330.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9366.10元,同比增长153.30%,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县接待办公室合并我局,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增加,行政运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274819.02元,增长60.12%;事业运行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84581.20元,增长10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62004.98元,增长57.79%;卫生健康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9960.90元,增长45.99%。项目支出686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192000.00元,增长46.96%,主要原因为专项业务类项目增加14个。其他支出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0元,增长1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8722304.90元,主要用于单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工资、工会经费、公用经费、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及等支出;

2.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284581.2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工会经费、公用经费、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及等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012.02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3335.47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管理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787.27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1457.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2.85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6.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62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益性岗位支出。

7.229999其他支出250000.00元,主要为单位往来补助资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628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6283.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65561.00元,较上年增加663561.00元,增长33.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9278.00元,较上年增加157278.00元,增长7863.9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9次,共计接待630人次。

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原县接待办公室合并我局,公务接待职能也合并我局,所以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比去年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6283.00元,较上年增加506283.00元,增长25.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283.00元,较上年增加506283.00元,增长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为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职能由政府办划拨到我局,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昌宁县县委、县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专项资金项目。为提供县委、县政府大院、县人大、政协机关良好环境,提升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政协机关形象,使各办公区域及住宿区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较上年得到较大提升,后勤物质设备的更新以及院内的绿化管护,加强完善对机关后勤的监督和管理,长期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二)昌宁县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因根据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全县预计购置公务用车8辆。

(三)昌宁县政府大院办公楼及住宅楼修缮项目经费。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由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落实政府大院办公楼及住宅楼修缮,门窗改造更换、内外基础墙体翻新、楼顶防水设施安装、办公室地板条安装、窗帘安装、消防设施安装、太阳能及水塔安装、楼层洗手台建设、会议室改造、多余墙体等拆除;新建公共卫生间;水、电及网线安装、院内地板修复、大门更换、院内绿化;办公桌椅购置;卫生打扫及垃圾清除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办公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283.00元,机关运行经费共526283.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912.22%,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县接待办公室合并我局,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职能由政府办划拨我局,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1048132.47元,其中,流动资产10296258.64元,固定资产751873.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2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07977.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1853.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3141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