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T65759N/2025031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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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48200000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供销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推动全县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 指导和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 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 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县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县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 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组织、规划、协调、建设和服务,推动发展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6. 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7. 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8. 组织开展对供销社社员和职工教育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 负责社有资产运营,保持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0.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合作指导股、监事会办公室。
纳入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三农”工作,以为农服务为根本宗旨,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01,184.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1,184.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52,549.76元,同比下降9.22%,主要是2025年预算时单位没有当年达到法定退休的在职职工,因此没有安排在职人员退休职业年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01,184.73元,其中:本年收入1,501,184.73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1,184.73元(本级财力1,501,184.7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52,549.76元,同比下降9.22%,主要是2025年预算时单位没有当年达到法定退休的在职职工,因此没有安排在职人员退休职业年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01,184.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1,184.73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984.73元,项目支出128,200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安排1,372,984.73元。其中:人员经费1,262,378.65元;公用经费110,606.08元。
功能科目分组:一是2080501行政单位退离休人员经费10,800元;二是2080502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经费400元;三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47,962.54元;四是2080801抚恤金(遗属补助)28,200元;五是2101101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70,023.41元;六是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96元(退休人员大病保险);七是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7,864.99元;八是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1,640.64元(工伤保险);2160201行政运转1,024,110.08元(其中:基本工资347,424元,津贴补贴443,928元,年终一次性奖28,952元,公务员绩效奖104,400元,公用经费20,000元,工会经费16,406.08元,公车补贴63,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128,200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28,2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00,000元。
与上年103,103.23元对比,增加25,096.77元,增合24.34%,主要原因是2025年遗属补助支出科目调整为项目支出预算。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0元,与上年470元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动。
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0元,与上年47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见附表(05-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没有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318,904.69元,其中,流动资产2,318,459.69元,固定资产4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4,96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68.08元,主要是2024年供销社实施涉农项目质保金200,000元未支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48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