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N09604G-/2022-012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产业园区管委会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县工业园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园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园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坚持将其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党政综合股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维护和更新园区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县政府有关文件,结合园区实际,建立了园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为切实加强园区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园区狠抓思想发动,强化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扎实推进。2021年,园区积极参加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服务公众打下坚实基础。
(四)结合部门实际,主动公开重点工作
园区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园区的政府信息。加强相关政策制度信息的解读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广泛征询、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们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园区的基本情况、机构职能、政务动态、联系方式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单位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仅是工作人员在抓此项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全面,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部分股室政务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三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标准还不够高,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群众需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事项,全流程、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园区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