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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020396X/2025070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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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 助力城市管理再升级

为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队伍,2025年6月30日,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了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全局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深入学习贯彻城市管理相关法规与标准,为提升昌宁城市治理水平注入新动力。

本次培训内容紧密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聚焦城市市容市貌干净安全标准以及多项重要法规条例展开。培训中明确,城市市容市貌需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高标准,城市道路要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边角部位、窨井盖、雨箅周围无污渍、积水;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污迹与乱张贴等现象;城市道路绿化带和街头绿地植物生长良好,无明显暴露垃圾,城市水域水面清洁、沿岸整洁;各类环卫设施保持干净,周边无垃圾、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等,这些标准为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中提供了清晰的判断依据。

同时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对法规条款的深入剖析和实际案例的讲解,让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各项法规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执法要点。例如,在讲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禁止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批准的条款时,结合昌宁当地曾出现的违规张贴小广告影响市容的案例,阐述如何依据法规进行处理,使执法人员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对城市市容市貌标准和法规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更加规范、公正、文明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大队长表示,后续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类似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同时,加大对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力度,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开展执法工作,努力为昌宁市民创造一个更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 ,助力昌宁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