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25MB18626308/20260423-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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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置独立的行政机构1个,行政编制7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局长1人;副科级领导职数2人:副局长2人;股所级领导干部职数4人;事业编制6人。单位现有在职人数16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4人。

3.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服务保障方向更加坚定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群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实干精神,意识形态阵地持续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

(二)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退役军人之家”更加温暖

1.服务接待提质增效。践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一站服务、一办到底的暖心接待“六个一”服务标准,用心用情做好来访接待、政策咨询等工作,全年累计服务退役军人368人次,服务满意率达到100%,真正让退役军人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2.优待证办理高效精准。创新工作方法,实行“当天建档立卡、当天完成初审”机制,确保优待证信息初审环节“不过夜”,累计完成6069名退役军人的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办理工作。在发放激活环节,运用“销号管理”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通知、一对一电话通知、领导协助催办等组合拳,确保优待证及时、准确地发放到退役军人手中,累计办理发放优待证6069张。

3.服务保障体系持续夯实。“五个一”(一个网格、一套制度、一支队伍、一室档案、一次帮扶)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中心(站)网格化服务保障运行机制;13乡镇和14个典型村(社区)、制度上墙、典型先行,制定印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关于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昌宁县“戎役先锋”志愿服务队伍,共138支940人;管理退役军人档案7025份,已经完成数字化600余份;全年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46人次,发放慰问经费13万元。为基层站点规范化运行提供清晰指引,全县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三)聚焦主责主业,精准落实政策,权益维护保障更加有力

1.抚恤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全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优抚对象补助23399人次,资金达1668.66万元;发放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1124人次,资金60.98万元;发放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7.0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系统结算与手工填报并行,实施医疗救助186人次,救助资金15.42万元;发放生活困难救助1910人次,资金76.40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23人次,资金154万元。完成全国优抚管理系统动态更新,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6人,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2人。

2.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健全“三级包案”、“领导带案下访”和“一人一策”矛盾化解机制,全年受理来信来访62件次,涉及135人,化解率98%,实现了“零越级上访、零集体上访”目标。创新法律服务方式,联合司法部门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11人次,成功调解涉法案件3件。推动权益维护工作“网格化、责任化、法治化”,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实现服务全覆盖。

3.移交安置质效双升。坚持“阳光安置”原则,推行“政策刚性落实+个性化用心服务”双轨机制。2025年接收退役军人96名,其中1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县乡事业单位,安置岗位配比100%,且岗位质量实现“从有向优转变”,4人安置在管理岗,7人安置在专业技术岗。通过优化流程,安置周期较去年缩短30%,实现了部队与地方薪资待遇无缝衔接。8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率100%,按时足额发放上年度5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82.69万元。联合人社部门清理落实108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为未就业退役军人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待遇权益。

(四)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扶持创业,就业创业生态更加优化

1.底数清晰,需求精准。依托13个乡镇服务站开展网格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台账,采集并动态更新信息2257条。

2.培训赋能,提升技能。统筹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学历教育四大模块。开展适应性培训5期(含线上2期),实现全覆盖;组织27人参加本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支付培训费13.63万元;积极筹备与人社部门联合开展多项职业技能培训;深入部队开展政策宣讲1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1次。

3.拓宽渠道,促进就业。举办专场招聘会4次(线下1次,线上3次),提供岗位1000余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率200%)。推送就业信息100余条,提供岗位200余个。搭建“零星就业平台”储备岗位63个,成功推荐3人就业。全年新增退役军人就业97人,完成年度任务(90人)的107.8%。

4.扶持创业,激发活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荐2家军创企业参加省级创业创新大赛,1家企业项目荣获优胜奖。制定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军创市场主体方案,走访服务16人次,协调解决问题4人次。联合金融部门开展银企对接,缓解创业资金难题。

(五)深化双拥共建,弘扬英烈精神,崇军荣军氛围更加浓厚

1.双拥工作走深走实。春节、八一期间,精心组织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驻昌部队、各类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军烈属、立功受奖家庭等,累计支出慰问资金约62.3万元。召开双拥座谈会,联合人武部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30户。开展“文化拥军”活动,组织书法进军营、主题征文、中秋文化进军营等,征集文章122篇。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驻昌部队帮助开展国防教育、解决学校实际困难,投入283万元支持人武部营房迁建。成立35人的拥军支前队伍,新招募4家拥军企业拓展优待证应用场景。支持部队练兵备战,走访慰问特殊任务军人家庭,帮助解决3名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帮助2名军人家属协调解决工作调动。

2.褒扬纪念功能彰显。姚家坡烈士陵园全年接待祭扫单位24场次、5770人次,高质量完成“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保障。线上线下结合营造褒扬氛围,通过公众号发布倡议书,线下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100份。走访慰问烈属6人次,发放慰问金3000元。稳步推进姚家坡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权力类型和土地用途变更工作,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精细服务保障,彰显尊崇优待,特定群体服务更加贴心

1.待遇落实不打折扣。严格落实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文件传达及时,经费足额兑现。邀请军休老干部参加重要活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完成年度确认和数据更新工作。组织体检1次,按时足额拨付军休人员工资51.84万元、遗属补助3.33万元、门诊费0.6万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8.7万元、体检补助1.8万元。

2.人文关怀细致入微。坚持“周问候、月走访、季谈心”和定人包户联系制度。走访慰问98人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3.34万元。落实每月活动制度,订阅报刊杂志,组织学习讨论,丰富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企业军转干部教育管理和心理疏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全年无上访事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服务保障体系发展尚不平衡。全县各乡镇之间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在台账管理等基础工作方面,存在发展不均衡的情况,部分乡镇的服务能力和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较大。部分退役军人反映的兵龄认定、待遇落实等历史遗留问题,因政策调整、年代久远、档案材料缺失等原因,协调解决难度大,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仍是信访维稳的潜在风险点。

3.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军地之间在业务对接、活动开展方面还不够紧密,“双清单”事项因财政困难、固定资产移交难等问题落实存在阻力。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仍需完善,信息共享、政策衔接不够顺畅,影响了复杂问题的综合解决效率。

4.红色资源功能发挥不充分。姚家坡烈士陵园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有待进一步挖掘,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其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显现。

5.专业服务力量相对薄弱。面对退役军人多元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特别是在法律咨询、心理疏导、职业规划等领域,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存在不足,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支撑。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3项一级目标,分别为:产出、效益、满意度;6个二级绩效目标,分别是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是制定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制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管理制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管理制度》等。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度决算总收入310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6.58万元,占总收入99.06%;其他收入29.20万元,占总收入0.94%,上年结转105.84万元,占总收入3.41%。

2025年度决算总支出310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2.46万元,占总支出92.17%;卫生健康支出243.32万元,占总支出7.83%;其他支出29.20万元,占总支出0.94%。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通过绩效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2025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通过绩效自评,从项目投入、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的产出情况、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找出项目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提供参考。

(3)通过绩效自评,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4)通过绩效自评,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评价,及时反映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县财政局的绩效评价要求,确定我局评价对象,明确评价任务,研究布置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股室)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

2.组织自评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人员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

3.督促整改

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股室)进行认真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本单位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5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设定2个二级指标,根据年初的目标,认真完成,退役军人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设定1个二级指标,根据年初的目标,认真完成,内部干部职工满意度为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分析不够全面深入。原因:预算执行分析仅停留在简单的数据汇总,没有从全方位、多角度分析财政支出状况,科学评价资金绩效。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资金绩效评价质量。

2.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执行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原因: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不熟悉,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能力。

3.加强项目管理。根据上述问题,我单位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对相关项目进行专家评估论证,对项目申报、资金拨付、报账材料等进行了严格管理,做到项目信息共享,各自把关、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同时加强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有档可查。

4.加强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务实、专业化的财政财务管理人员队伍,要求财务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应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股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股室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全员参与,明确责任,加强绩效管理

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机制运行顺畅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确保预算执行达到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为单位管好明白账、放心账,确保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有效、花得明白。

(三)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

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