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50319-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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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800000
第一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军休股、拥军优抚褒扬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昌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慰问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
协调指导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做好重大节日的信访维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14,258.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54,258.3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60,000.00元。
与上年10,004,467.29元对比总收入减少490,208.97元,同比减少4.9%,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54,258.32元,其中:本年收入8,454,258.3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54,258.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8,944,467.29对比减少490,208.97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1,06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6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14,258.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54,258.32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951.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818.02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1人;项目支出6,072,3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3,391.64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人数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180.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7,520.00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就业补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支出-死亡抚恤支出988,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经费支出;
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支出-伤残抚恤3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经费支出;
20808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支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5,200.00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080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支出-其他优抚补助支出1,144,76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优抚补助经费;
2080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433,5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
20809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76,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经费支出;
2080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319,607.00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及管理服务经费;
2080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404,685.99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支出;
2082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支出475,4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及双拥模范县创建支出;
2082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498,531.76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支出;
2082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事务管理支出330,000.00元,主要用于特殊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0,000.00元,主要用于军民共建及烈士纪念活动经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8,936.7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8,899.3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0,033.4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63.9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401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99,84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经费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6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6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300.00元,较上年减少550.00元,增长下降1.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50.00元,较上年减少550.00元,下降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40人次。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是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85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5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5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86,039.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65.96元,同比增加2.6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较之上年增加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869,072.77元,其中,流动资产545,684.82元,固定资产323,387.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5,565.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51.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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