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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3970T/2025012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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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宗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工作要求,现公布县民宗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nc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昌宁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电话:0875—7130193,邮箱:cnxwtz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民宗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2条。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部门财政预决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及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二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了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 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 年,县民宗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发布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做好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规范性文件,适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信息发布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民族宗教领域信息。建立了社会评议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机制,严把文件审核关,完善文件审签流程。

(五)监督保障。县民宗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指导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措施落实,全面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单位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全面,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部分股室政务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群众需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事项,全流程、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昌宁县民宗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