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30283-3/2026060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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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昌宁县温泉乡双英食品零售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现将昌宁县温泉乡双英食品零售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BJ26530000710500283ZX

样品名称

千润黄豆(调味液)

生产日期

2024-12-01

规格型号

/

标称生产者称名

/

被抽样单位

昌宁县温泉乡双英食品零售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检验机构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千润黄豆调味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玖拾柒元伍角(¥697.50元);

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三、没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千润黄豆调味液)6箱。

以上一、二项合计人民币贰仟陆佰玖拾柒元伍角(¥2697.50)。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该单位本次样品千润黄豆(调味液)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是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认真分析,本次抽检该批次千润黄豆(调味液)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整改情况:1、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2、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