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430283-3/2025112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5-11-27 |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将昌宁县卡焙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产品抹茶曲奇酥(糕点)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ZJ24530000003957088 | 样品名称 | 抹茶曲奇酥(糕点) |
生产日期 | 2024-10-20 | 规格型号 | / |
标称生产者称名 | / | 被抽样单位 | 昌宁县卡焙食品有限公司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柠檬黄、胭脂红、亮蓝 | 检验机构 |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曲奇抹茶酥(糕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叁拾捌元整(¥738.00元);
二、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以上一、二项合计人民币壹万零柒佰叁捌拾元整(¥10738.00)。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该单位本次样品曲奇抹茶酥(糕点)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是柠檬黄、苋菜红、日落黄、亮蓝,实测值柠檬黄0.0842g/kg、胭脂红0.00482mg/kg、亮蓝0.00702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认真分析,本次抽检该批次曲奇抹茶酥(糕点)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采购的抹茶香粉在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整改情况1、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继续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索证索票制度。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