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5031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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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坚持围绕“五个始终”,全力以赴答好“五道思考题”,在助推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不断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始终坚持以学铸魂,答好“学习了什么”这道思考题。县统计局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统计干部鲜明的政治品格。
始终坚持深查细悟,答好“调研了什么”这道思考题。县统计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职能职责,采取“线上”指导+“线下”服务的方式,深入乡镇、企业指导统计业务,分析指标数据,找准经济问题,研判经济运行走势,为县委、县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报告》等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有效发挥经济运行“晴雨表”、“风向标”作用。
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答好“谋划了什么”这道思考题。县统计局充分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顺利完成了统计领域全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基础上,有序推进纳规入统。2024年度,全县共计入库投资项目51个,新增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6个。年内成功纳规企业4户,其中工业1户,建筑业1户,服务业1户,零售业1户,年末在库企业212户,为经济稳增长打牢基础。
始终坚持合力攻坚,答好“实施了什么”这道思考题。县统计局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落实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通过技术手段推动数据共享,满足相关经济部门和上级统计部门数据需求,为数据跑路赋能。指导全县125家“四上”企业安装电子台账系统,推进统计数据生产信息化自动化,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与部门、省市密切配合,加强单位登记审核,严格普查数据质量管控,及时修正问题,高质量完成各阶段任务。根据普查结果,全县GDP总量达201.6亿元,比2023年常规统计200.3亿元高出1.3亿元,普查结果符合昌宁实际。
始终坚持困中求进,答好“干成了什么”这道思考题。县统计局始终严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严格落实《昌宁县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坚决防止“数出多门”。不断增强监督合力,联合印发《县委巡察机构与政府统计机构工作协调机制(试行)》《昌宁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 昌宁县审计局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全面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依法依规指导、督促各调查单位做好报数支撑材料整理和查询回复等工作。2024年度,昌宁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2.7亿元、增长1.8%,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农林牧渔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8.8%、14.7%、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