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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2-0519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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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昌宁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CHANGNI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2年第9号

(总第182号)

昌宁县审计局办公室

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昌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15日至5月26日,对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行业管理归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昌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为:粮食及制品、食用植物油的购销、仓储加工;各级粮油储备、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灾区、库区移民、以工代赈等政策性粮油供应。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和3名董事组成,公司设总经理1名、内设财务部、业务部,公司的组织人事、党团归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2020年末,有23名从业人员,库存粮油1236万公斤,其中:市级储备粮150万公斤、县级储备粮615万公斤(含动态大米储备)、县级储备油5万公斤、轮换粮油-165万公斤、商品粮631万公斤。

(二)2020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与利润情况。

2020年资产总计9187.51万元,负债合计4752.9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434.51万元。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780.08万元,营业成本5052.38万元,营业利润-272.30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279.45万元(营业外收入279.96万元、营业外支出0.5万元);利润总额7.15万元;所得税2.61万元;净利润4.5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在调节全县粮食供求总量平衡、保持合理粮价水平和救灾救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证全县粮食安全作出了贡献。公司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基本真实。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部分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造成损益不实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昌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昌宁县粮食局)违规出借项目资金100万元。

(二)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付款”清理不及时,造成损益不实41万元。

(三)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15.66万元管理不规范造成损益不实17.97万元。

(四)昌宁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县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145.1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昌宁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作出如下审计处理:一是对昌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昌宁县粮食局)违规出借项目资金100万元的问题,责成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归还借款,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付款”清理不及时,造成损益不实41万元的问题,责成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进一步进行清理核实,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损益。三是对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15.66万元管理不规范造成损益不实17.97万元的问题,责成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笔借款的产生、变更、承债转让前后利息计算收取、处理等情况进行清理;依据清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四是对昌宁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县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145.15万元的问题,作由粮食风险基金户及时拨付承储企业的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昌宁县审计局建议:(一)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能力及水平。(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资产管理和基层储备规范化管理工作。(三)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资产、负债的清理工作,对改制已明确处置的资产、债务应当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四)各有关单位应当对储备粮油价格进行适时调整,真正体现“库贷挂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认真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