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52694092E8/20260323-00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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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本级政府安排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住院部、中医科、发热哨点诊室、预防接种门诊、妇科门诊、普通门诊、药房、放射科、口腔科、超声科、检验科、收费室、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为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将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服务能力,不断开拓创新,在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提升诊疗水平,定期开展"三基"专项技能培训,进一步补齐短板,持续选送医护人员至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2.深化医疗服务质量工作。继续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提升,完善医疗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同时,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管,确保医疗安全。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3.开展财务知识专项培训。组织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专项培训,内容涵盖成本核算方法、经费使用规范、预算编制技巧等,提升干部职工的成本控制意识和财务素养,引导树立“节约型医院”理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81,595.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51,595.6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10,8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783,103.46元,同比增加5.15%,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3,820.48元,遗属补助减少10,968元,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增加16,808.1元,在编职工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7,540.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893.51元,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工会经费增加211,409.17元,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助资金减少6,000元,2026年将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纳入当年预算,事业收入增加62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9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51,595.68元,其中:本年收入5,151,595.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51,595.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253,103.46元,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3,820.48元,遗属补助减少10,968元,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工会经费增加211,409.17元,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助资金减少6,000元,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增加16,808.1元,在编职工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7,540.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893.51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81,595.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51,595.68元,其中:基本支出4,915,255.68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264,071.46元,同比增加5.68%,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3,820.48元,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工会经费增加211,409.17元,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助资金减少6,000元,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增加16,808.1元,在编职工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7,540.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893.51元;项目支出236,34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10,968元,同比下降4.43%,主要原因为遗属补助减少10,968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9,867.58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死亡抚恤20,34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4.2100302乡镇卫生院3,850,821.52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工会经费支出;

5.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79,6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助资金、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1,848.77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1,703.12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14.69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上年及今年无此预算,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上年及今年无此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本单位公务用车为救护车,使用业务收入,无财政资金支出预算。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54号)文件、《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号)文件、《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0〕7号)文件、《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保卫健发〔2020〕275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激发乡村医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快乡村医生队伍更新换代,不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服务能力。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年龄45周岁以上或距乡村医生退出年龄不足1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根据乡村医生本人实际条件,自主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六)资金安排情况

乡村医生45人,按人均4,800元/年,县级预算安排216,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1至12月按月缴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符合参保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做到拴心留人、人尽其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委托业务费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0,065,559元,其中,流动资产7,736,970.7元,固定资产9,766,64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61,946.4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56,277.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5,631.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