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5071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5-07-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交通部门
1.大理茶花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的云LL199*号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
案件情况:2025年6月16日,大理大队接到支队交办关于云LL199*号车异地经营的案件,通过云南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后发现云LL199*号车在2025年4月20-24日办理了昆明-大理的包车备案手续,通过大理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政府监管平台查询后发现云LL199*号车在2025年4月20-24日的行驶轨迹为昆明-西双版纳。经调查查明,大理茶花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的云LL199*号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结果:对大理茶花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5年6月17日
2.大理龙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云LL058*号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
案件情况:2025年6月16日,大理大队接到支队交办关于云LL058*号车异地经营的案件,通过云南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后发现云LL058*号车在2025年4月21-25日办理了昆明-大理的包车备案手续,通过大理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政府监管平台查询后发现云LL058*号车在2025年4月21-25日的行驶轨迹为昆明-西双版纳。经调查查明,大理龙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云LL058*号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结果:对大理龙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5年6月20日
3.大理云缦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LD6099*号包车客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案件情况:2025年4月30日,接到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发《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政府监管平台2025年第三期系统运行监测情况的通报》(云交执法便〔2025〕96号),在《通报》附件中发现,大理云缦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LD6099*号包车客车在2025年2月存在28次有轨迹无包车牌的情况.经调查查明,大理云缦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LD6099*号包车客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
处罚结果:对大理云缦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5年4月30日
二、公安部门
1.大理市公安局依法查处赵三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案件情况:2025年4月12日19时22分许,赵三某某为赚取流量虚构事实,在大理市双廊镇使用抖音APP账号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条以“重金悬赏!妻子失踪,伍仟元等你来拿!”为主题的视频,并定位大理市大理古城,视频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大理良好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经大理市公安局查明,2025年4月12日02时许,赵三某某与李某某商量,拍摄一段以“寻妻”为题材的视频在网络上发布赚取流量。当日14时许,赵三某某与李某某分别在大理市大理镇三月街、大理古城南门、洱海生态廊道等地取景拍摄视频后由赵三某某通过抖音APP账号在网络上发布。
处罚依据和结果:赵三某某和李某某的行为涉嫌违法,大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赵三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处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5年04月13日
三、市场监管部门
1.大理市xx餐吧售卖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葡萄酒案
案件情况:2025年2月17日,接到投诉举报人反映,大理市xx餐吧售卖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葡萄酒。
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葡萄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签管理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作如下处罚:1.没收无中文标签标识的4瓶葡萄酒;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3.罚款伍仟元。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年5月19日
2.大理市xx工艺品店虚假宣传案
案件情况:2025年3月17日,接到投诉举报人反映,大理市xx工艺品店对所销售的朱砂产品进行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对所销售的朱砂产品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构成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处广告费用五倍罚款壹仟陆佰元。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年5月15日
3.大理市xx客栈出借《营业执照》案
案件情况:2025年2月12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出借《营业执照》便于他人经营客栈。
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出借《营业执照》便于他人经营客栈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罚款贰仟元。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年5月23日
4.大理市xx百货零售店售卖三无产品案
案件情况:2025年3月17日,接到投诉举报人反映,大理市xx百货零售店售卖三无产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无食品标签花茶和古树龙珠手工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签管理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行为。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向供货商索取食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构成进货查验不到位的行为。当事人销售包装无中文标识商品且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构成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无食品标签的花茶、古树龙珠手工茶63饼(盒);3.没收违法所得伍佰柒拾伍元;4.罚款伍仟元。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年5月28日
5.大理市xx鲜花饼店虚假宣传案
案件情况:2025年5月12日,接到投诉举报人反映,大理市xx鲜花饼店对所经营的花果茶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对商品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作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玖拾元;3.处违法所得八倍的罚款,计叁仟玖佰贰拾元。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5年6月2日
四、文旅部门
1.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四川易飞易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案情概要:四川易飞易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在“去哪儿网”上招徕店铺中显示“无自费、无购物”宣传标语。误导游客购买后,2025年3月22日和游客实际签订合同中含有购物行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同条款应当对当事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人员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四川易飞易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作出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暨法定代表人易某作出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6月10日
2.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云南雀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案
案情概要:云南雀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25年5月24日委派的导游王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欺骗旅游者消费;2025年5月11日委派的导游李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导游王某、李某的相关违法问题另案处理。
法律依据:旅行社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同条款应当对旅行社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旅行社给予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7月2日
3.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云南放肆约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汪某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2025年4月28日,云南放肆约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汪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法律依据:导游汪某的行为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汪某作出处肆仟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导游汪某的云南放肆约旅行社有限公司另案处理。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4年6月10日
4.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云南旅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王某进行导游活动胁迫旅游者消费案
案件情况:2025年2月10日,云南旅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王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
法律依据:导游王某的行为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王某作出处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云南旅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4年4月9日
5.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导游周某传未经旅行社同意,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委托周某家代为提供导游服务案
案件情况:2025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周某传未经旅行社同意,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委托周某家代为提供导游服务。周某家导游证已被吊销且未申请取得导游证。
法律依据:导游周某传的行为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周某家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周某传作出处肆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周某家作出处柒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4年6月10日
6.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任您游国际旅行社(云南)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李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2025年5月3日,任您游国际旅行社(云南)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李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法律依据:导游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李某作出罚款肆仟元,没收违法所得玖佰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导游李某的任您游国际旅行社(云南)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7月2日
7.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昆明北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康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2025年5月15日,昆明北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康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法律依据:导游康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康某作出罚款壹万伍仟元,没收违法所得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导游康某的昆明北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7月4日
8.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北京悦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委派的导游李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2025年5月17日,北京悦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委派的导游李某在进行导游活动中胁迫旅游者消费、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兜售物品所得款项已于当天退还旅游者。
法律依据:导游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李某作出罚款壹万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导游李某的北京悦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立案处理。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7月4日
9.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大理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案
案件情况:2025年4月21日,大理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法律依据:大理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大理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熊某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7月4日
来源: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