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4-8/2026030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提示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力度的通知》(办保函〔2025〕1082号)等文件精神,在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依法认定的基础上,经征求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后修改完善,现将昌宁县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 示 期: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
监督电话:0875-7120146
邮 箱:cnwtj7120146@163.com
(备注: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满之日起向社会公布)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