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19-041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4-10 |
文号 | 浏览量 |
文旅市场经营企业、单位,广大经营者:
你们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号召和省、市、县工作部署,全县上下正在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化旅游市场经营领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方面。各位文旅市场经营者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提高警惕,枕戈待旦,检举揭发各种黑恶势力性质犯罪活动线索。
一、加强管理,强化对管理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的企业、单位形象。
二、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宣传教育,提高警惕,把企业、单位当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阵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场所内管理、巡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发现不法分子上门非法经营行为的,或发现周围有违法违规案件苗头、线索,特别是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文旅(文旅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举报。
五、认真做好消防等安全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确保经营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
希望各经营企业、单位,各位经营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守法经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自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共同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氛围,震慑、打击犯罪,为全县文旅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作出自己的贡献。
文旅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报电话:0875-7120146,12318、12301。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