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399-7/2025102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交通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10-20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制定机关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经过清理,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和修改工作,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制定机关应当及时清理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现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对2017年4月13日公布实施的《昌宁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昌宁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意见为建议废止《昌宁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昌宁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cnxjtysj@163.com
通讯地址: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高必成
联系电话:0875-7120618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昌宁县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等2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53号)
2.关于废止《昌宁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昌宁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2:关于废止《昌宁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昌宁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附件1:《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昌宁县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等2个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