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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1-0715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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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3措施抓实民族团结“进机关”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昌宁县水务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机关”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紧扣水利行业特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各个股室具体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机关”各项工作。

二是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思想,增强民族团结意识把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结合起来,把党的民族理论纳入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结合“每周半小时”学习制定每月民族理论学习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测试。同时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班、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学习,发挥“学习强国” “云岭先锋”手机 APP 等学习平台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意识,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

三是立足本职,着力推动民族地区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少数民族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吃水难、用水不安全的问题,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31.49亿元,实施了1座中型、10座小(一)型水库建设,29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件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3件水土保持生态治理、3条中小河流治理、4件抗旱应急工程、3件中型灌区节水改造、13件农业产业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工程和300多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62件,新增及改善供水人30.19万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使广大少数民族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