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5052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重要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5-05-2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7月16日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昌宁县大水平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让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掌握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昌宁县大水平水库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地点:云南省昌宁县卡斯镇大水平村委会,拟建坝址位于怒江流域枯柯河左岸一级支流扁瓦河上(原大水平小一型水库坝址);
建设单位:昌宁县水务局;
项目概况:拟建昌宁县大水平水库扩建工程主要功能为灌溉、防洪。挡水坝最大坝高71.5m,总库容1119万m3。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水库枢纽工程由挡水坝、溢洪道、输水放空(导流)隧洞等建筑物组成。
挡水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71.5m,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第4.2.2条规定,3级建筑物土石坝的坝高超过70m,其级别可提高一级,因此挡水坝按2级建筑物设计;其余主要建筑物溢洪道、输水放空(导流)隧洞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出水渠道等为4级,南北干渠建筑物级别为5级;管理房按3级设计,永久道路按4级道路设计。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昌宁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2号;
联系人:熊主任
联系电话:0875-713073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金坤尚城A-A幢30层3002号
联系人:伏总经理
联系电话:0871-6352479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看法、要求和愿望。公众若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见上文。请在10日内将您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示单位:昌宁县水务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