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06_C/2016-0721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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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大城水库管理所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水务局大城水库管理所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大城水库管理所是一个财政拨款的纯事业单位,水库主要的职能是以农业灌溉为主。主要职责是负责大城水库枢纽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日常维护管理,科学调度,确保水库下游防洪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认真做好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文观测记录,保护水库水质清洁卫生,确保水库工程设施安全运行;保护水源林,控制和预防水库径流区的水土流失和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力度,协助查处辖区内的涉水违法案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大城水库管理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大城水库管理所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大城水库管理所财务总收入4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85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5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42.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2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大城水库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85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2%。与上年对比增加13.41万元,增幅42.6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都增加,造成增量。截止2016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昌宁县水务局大城水库管理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