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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02-5/2026071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监督管理,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地下水无序开采行为,规范开发利用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昌宁县辖区内工业企业、酒店、宾馆、温泉洗浴、洗车行等服务业,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居民自备水源地下井,规模化种植、养殖等无序取用地下水的行为。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擅自打井、超量开采、计量设施缺失、取水许可手续不全等问题。
2.严厉依法查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有地表水源可替代的取水井、不符合取水许可审批条件的取水井、在地下水限采区内的取水井、已报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取水井、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损害生态环境的取水井。其中,昌宁县地下水限采区范围主要为县城建成区:北至勐龙寨南侧—右甸河—石头寨一带,东侧以石头寨—竹园—G357为界,南侧以三甲南侧为界,西侧以G357—S228为界。
3.对符合地下水管控指标要求,且不在地下水限采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具备取水许可审批条件,无稳定地表水源替代的地下水取水井,限期补全手续、加装计量设施,补缴水资源税。
4.经评估确需保留的抗旱应急井、生态保护专用井、地下水监测井,完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整治时间
2026年7月17日至11月30日。
四、线索反映渠道
全县广大群众可通过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无序取用地下水行为进行举报,县水务局承诺将严格保密举报者信息。
举报电话:0875-7130732 0875-7185678
举报邮箱:cnxswjszy@163.com
举报邮寄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2号昌宁县水务局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特此通告。
昌宁县水务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