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06_C/2016-0318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3-1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水务局班子权力清单
管理权:
1.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办公设备
2.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山区五小”水利的实施管理及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相关资料上报工作。
3.水库安全管理
4.水库安全运行:负责管理好水库安全,做好蓄水防洪调度;保证辖区内农业生产灌溉用水;做好水文、降雨蒸发、水位、出入流的观测计算资料记录整理工作;做好各部分的检修,维护、绿化、水土保持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权: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取水许可:受理、审核取水户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
3.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的审核:受理、审核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排污口登记
4.河道采砂许可:受理审核采砂企业申请的采砂许可;核发河道临时采砂证。
5.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的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增效扩容改造的农村水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和符合要求;行文上报文书。
6.水电农村电气化实施方案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和符合要求:行文上报文书。
7.水电农村电气化实施方案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和符合要求;行文上报文书。
水利项目验收权: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实施并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权:
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受理、审核论证报告;审查报告,作出结论。
水资源费征收权:
3.水资源费征收:根据用水户取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权:
1.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在资质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2.市政公用(给水工程设计):在资质范围内从事给水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