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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01-7/20261026-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26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受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农村宅基地、农业种质资源、农业面源污染等执法。在权限范围内受理违反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2.机构情况:为所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核定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名参公事业编制,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大队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2名:副大队长2名。
3.人员情况:上年年末11人,本年年末有11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良好:认真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履行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统一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完成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农资打假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完成组织协调和处理跨部门的案件、承办上级指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完成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执法、执法信息化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2.履职效益明显:本目标下存在社会效益和服务群众满意度。
3.预算配置科学:一是确保基本支出;二是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安排;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严格控制结转结余;二是项目完成良好;三是“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5.预算管理规范: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二是账务公开及时完整;三是资产管理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度部门预算200.48万元。与上年182.97万元,对比增加17.51万元,增加8.7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单位今年支出是2007.74万元,去年支出是186.13万元,与上年度相对比支出比上年增加21.60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是0万元,决算数是0万元,上年接待费是0万元,比去年持平。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我单位切实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单位牢固树立了“讲绩效、重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了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针对预算经费中的项目预算经费绩效管理问题,不仅进行了专题研究,还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业务专项的绩效目标、建设内容等方面,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严格“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农业事业的发展。
(二)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体绩效和项目自评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6〕22号文件要求,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我们认为本单位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
(一)产出情况分析
1.抓实业务技能培训
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2.聚力农业综合执法
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绿剑护粮安”、“种业监督执法年活动”、“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9次、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23家次、兽药饲料经营门店21家次、屠宰厂4家次、养殖场5家次、种植基地5家次、动物诊疗机构1家次、肥料生产企业2家次。立案26起(其中:种子类6起,农药类9起,肥料类2起,农产品类4起,动物防疫类3起,渔政类2起),结案22起,罚没合计296221.72元,罚没物品1982公斤。
(二)效益情况分析
抓实农资打假,严格执法办案,维护农资、畜产品市场稳定,加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力度。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带动昌宁县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体现政策导向,促进昌宁县农业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效果显著。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通过查处假农资净化市场,让农户买到放心农资,人民群众满意,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执法装备、办案经费配备不足,罚没的有毒有害物品处理困难,执法人员律法规知识水平和执法办案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二)整改情况
提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根据要求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尽可能提供相关依据,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进一步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自评结果明细项目,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调整和优化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方向;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部门财务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的准备,全面了解需求情况,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编制准确性。
(二)抓实财务管理工作。
严格管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开支规模,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024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昌宁县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昌宁县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渔政执法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