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01-7/20261019-00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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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6〕2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2025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6人;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3人,技术工人1人,退休职工24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监测、检测、诊疗、净化、消灭和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承担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和人畜共患病防控。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动物诊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检疫工作的业务管理。承担畜产品及畜牧业投入品抽样工作。负责动物疫病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合理设立了部门绩效目标。一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做出2025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实施国家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个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猪瘟、高致病猪蓝耳病力争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三是动物场地检疫工作的得到有序规范;四是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稳步推进;五是畜禽养殖环境净化明显提升;六是规范检疫行为,全力促进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46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6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27%,收入较上年增加176.31万元,增长63.58%;其他收入8.00万元,占总收入的1.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财政拨款和项目支出增加。

2025年支出合456.06万元,按资金来源分析:财政拨款支453.6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437.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85%,项目支出18.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15%,基本支出增加185.60万元,增长73.79%;项目支出减少6.83万元,下降26.50%;;按支出经济分类分析:工资福利支出426.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98元,占本年支出的3.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4元,占本年支出的2.24%。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单位的工作职责,对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都进行严格的管理。

1.财务管理方面: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已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公务出差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法、合规、及时、完整的记录单位财务开支,没有资金使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预算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站上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项目资料及项目资金分别进行管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项目资金报账流程、审批手续完整、规范,并设立专项账套单独进行账务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本单位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和畜牧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整体绩效和项目自评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2.组织实施:(1)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3)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4)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5)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分析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昌财发〔2026〕22号文件《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认为本单位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情况完成率100%,指标值100%,完成质量满意,完成各项工作情况: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

1.动物防疫经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上级共下达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9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所有经费全部用于强制免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监测和净化等工作。依托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投资46.4万元购买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各80万头份,确保了全县“两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集中免疫期间,以1个半月发放防疫人员补助1500元/人/月,其余时间200元/人/月,同时村兽医在免疫过程中可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参考标准为猪4元/头,牛5元/头,羊2元/头,禽0.5元/只,犬10元/只(乡镇之间略有差异),用于弥补防疫员的交通和伙食支出。牲畜免疫反应死亡,按市场价值的70%给予农户补助,所涉经费按县级40%,乡镇30%的比例来承担。

2.秋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组织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为顺利推进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县分别于2月和8月组织召开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会作要求,乡镇分管领导和农业中心主任参加的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县级会议召开后,13乡镇也分别召开了防控工作会议,细化责任分工和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传递到动物防疫体系最末端。

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全县共免疫猪口蹄疫52.46万头,牛口蹄疫15.36万头,羊口蹄疫16.01万只,小反兽刍‬疫13.81万只‬,猪瘟52.46万头,蓝耳病52.46万头,禽流感58.65万羽。免疫密度均在90%以上。

3.“先打后补”政策落实情况。前期,我县正在开展政策宣传和摸底调查,并依照市级方案要求落实政策。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县制定并下发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中安排资金3万元,用于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已有9家养殖场有意向进行自主申报,我县推动规模养殖场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将“先打后补”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好、引领好、使用好。

4.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情况。一是强化疫情排查与监测。严格落实“日排查 日报告”制度,组织防疫员对养殖场、屠宰场等关键场所进行高频次巡查,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主动监测与抽样检测。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采样,结合病原学监测数据,评估疫情风险。定期采集血清或环境样本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三是积极开展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引发非洲猪瘟案例宣传。四是禁止对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五是会同城建部门收集学校、机关、餐馆餐厨剩余物,集中物处置。

5.动物疫病净化情况。昌宁县煌容牧业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创建场评估,目前正在推进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评估工作。

6.监测阳性报告及处置情况。截至目前,我中心兽医实验室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4份,布鲁氏菌病阳性16份。经市级和省级复检为阳性后,扑杀了生猪303头,牛11头,羊5只,并按程序上报了非洲猪瘟监测阳性快报及疫情月报。

7.兽医实验室检测人员队伍状况及防疫队伍建设情况。昌宁县兽医实验室于2022年10月通过省级考核,目前有检测人员3人,其中在编在岗2人,动物防疫专员1人。兽医实验室按要求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实验室规章制度等,高度重视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昌宁县农业农村局下属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的二级单位,目前有在编在岗27人。13个乡镇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53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48人、聘任动物防疫专员6人,做到了防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8.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秋防期间,市级调供我县猪口蹄疫疫苗5万头份,牛羊口蹄疫疫苗17万头份,禽流感20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8.5万头份,县级发放猪瘟、蓝耳病疫苗各32万头份。同时我县采购了一定数量的山羊痘、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非强制免疫疫苗。县级储备大碱4.4吨、碘伏5440瓶,二氯异氰尿酸钠粉2320包,一次性防护服721套及消毒机、采血管、采血针、检测试剂盒等物资,可满足突发可疑疫情处置需要。

(二)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情况

1.布病、结核病等安排部署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布病全面摸底排查,对全县存栏50头(只)以上牛羊养殖场(户)全覆盖,监测采样不少于15份。截止目前开展猪牛羊布病采血1827份,县级实验室检测1827份,检出疑似阳性牛11份,疑似阳性羊5只,经省市级复检阳性后已完成强制扑杀。二是与卫健部门结合,密切人员布病检测采血312人,保证密切人员的安全。昌宁县目前存栏奶牛较少,每年依托昌宁县田园镇综合农业和技术保障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奶牛进行结核病检测,目前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2.布病防控宣传月、大清洗大消毒和布病本底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布鲁氏菌病宣传资料发放3000份,使用全县村村广播连续播放布病防控知识1个月,培训宣传人畜共患病场次9场次,培训人数580人。5月26日至30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利用集镇赶集日,在湾甸乡、田园镇、柯街镇、卡斯镇和漭水镇开展布鲁氏菌人兽共患病防控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粘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和手册等方式进行,向过往群众详细介绍布鲁氏菌病和狂犬病的传播途径、常见症状及预防措施,重点强调养殖人员、屠宰加工等环节的个人防护要点,正确佩戴手套、口罩,避免接触病畜分泌物。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6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畜共患病防控认知水平。开展消毒灭源专项行动。开展“大清洗 大消毒”活动,覆盖养殖、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四是落实生物安全规范。督促养殖场落实门禁制度、封闭饲养、车辆人员消毒等措施。要求养殖场每周清理粪便并严格消毒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三)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1.生物安全管理落实。一是成立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生物安全监督员,签订了生物安全责任书,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做出了承诺,并签订生物安全承诺书。二是兽医实验室按要求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设立了生物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物安全监督员等岗位,做到管理严格,责任明确,高度重视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三是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剧毒药品管理领取使用制度、实验室废弃物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定、实验室病料采集、保持及运输制度等管理制度。四是为保证实验室卫生,制定了实验室卫生安全制度,每次实验完成认真清理实验室,并整理仪器设备,清理台面。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打扫和环境消毒,实验室内做到干净整洁,无杂质,无与实验活动无关的物品。五是建立健全了《昌宁县兽医实验室突发断水断电等意外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工作人员熟知应急预案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掌握应急事件处理技能。

2.人员培训、实验室各类记录和档案等情况。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实践操作、理论知识考试、生物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并组织考核,对省市组织的培训积极参与。为做到实验室记录规范,归档有序,对实验室的记录、归档由实验室辅助人员专人负责,每次实验都填写好采样记录表、送样登记表、接样登记表、样品流转卡、实验原始记录表、检测报告书等。兽医实验室内的各个仪器设备都粘贴了生物危害等各类标识,并在仪器设备旁摆放仪器设备操作方法、维护规程、使用记录、维护记录等台账。

3.《云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备案材料的准备,目前已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相关材料提交至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审核备案。

(四)检疫监督情况

1.官方兽医管理情况。昌宁县现有官方兽医74名,均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在履行官方兽医职能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举办官方兽医、肉品检验员及培训肉品安全技术培训2期,签订官方兽医承诺书74份,73名官方兽医完成线上学习考试。通过专人对全县出具的11036张动物产地检疫证明逐一进行审核,及时纠错不规范出证行为128起。

2.产地检疫工作情况。全县13个产地检疫申报点,2个生猪屠宰检疫申报点,74名官方兽医从事产地检疫。2019年起,全县15个检疫申报点对动物A证和动物B证履职出证。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现行检疫专用章,2023年1月31日12时起停止动物B纸质出证,纸质动物B证核销完成,全县证章、标识、屠宰检疫检验验讫做到规范管理和规范使用。截止2025年10月14日,全县共出证11036张,其中产地检疫生猪104235头,牛722头,羊116只。投入2020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资金25万元,建设的标准化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已初步建设完成,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3.屠宰管理情况。我县屠宰规模达15万头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共2个(A类),共派驻官方兽医13人,企业对非洲猪瘟检测、入场查证验物、肉品品质检验、车辆和环境清洗消毒、安全生产及相关台账记录情况执行到位,在线监控系统和防疫检疫监管数据平台运行正常,两家生猪屠宰场按照农业农村部710公告《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已投入整改,计划在2025年11月底以前完成整改。2025年来,屠宰检疫生猪50437头,销毁病害猪76头,屠宰检疫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全县13乡镇的生鲜猪肉供应执行集中定点屠宰,冷藏车辆配送的方式,每日配供到乡镇,运行良好,猪肉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我县投入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1263万元,建设年屠宰肉牛2万头、羊15万只的昌宁县牛羊综合屠宰场,目前已建设完成,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

4.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情况。2021年-2024年,我县依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共投入资金304.83万元,建成设施齐备、管理完善、运行有序、形象规范的动物检疫申报点13个,建成昌宁县动物防疫检疫数据终端1个,实现了云南防疫防疫系统和检疫出证系统无缝对接,检疫申报点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基层动物检疫队伍得到加强和稳定,检疫工作规范化、准确率和实效性得以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守阵地、稳队伍、提能力、强服务、树形象”的目标。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使用及资金兑付情况。昌宁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24年8月20日建成运营,全县养殖环节病死畜禽和屠宰环节病害猪全部由该公司负责处理,截止目前,共收集病死畜禽猪21193头、牛546头、羊204头、禽类138羽、产品2325Kg,化制处理病死畜禽尸体1179.25吨。

6.畜禽标识及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情况。全县13个产地检疫申报点,2个生猪屠宰检疫申报点,74名官方兽医从事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我县于2019年起15个检疫申报点对动物A证和动物B证履职出证。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现行检疫专用章,2023年1月31日12时起停止动物B纸质出证,纸质动物B证核销完成,于2025年5月20日停止动物A证纸质出证,全县证章、标识、屠宰检疫检验验讫做到规范管理和规范使用。

7.“牧运通、云动检”运用情况。我县稳步推进畜牧业数据终端平台建设,强化智慧监管,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于2023年7月将防疫、检疫、数据传输融会贯通,实时上传动物存栏和免疫注射相关情况,实现防疫工作从“手工填表建档、汇总统计、分析上报”模式向“实时录入、实时分析、实时监管”的无纸化模式转变。到目前,13乡镇147防疫员疫苗注射、养殖场和贩运户检疫申报、官方兽医出证均实现可视化服务。

8.生产经营主体赋码情况。2024年1月1日,我县与第三方合作,将云南省动物检疫监督管理系统和云南省动物防疫管理系统有机衔接,实现动物免疫情况自动识别,动物防疫检疫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年内完成全县43820个养殖场(户)赋码工作,基本实现数字化监管。

9.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情况。截止2005年10月运输车辆备案、贩运主体登记、清洗消毒站点建设和运行监管情况。2025年新增畜禽运输车辆135,有效备案车辆共计473辆(历史备案车辆近600多辆)。13乡镇和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共设立简易洗消点15个,严格执行装载前消毒制度,货主凭有效消毒证明进行产地检疫申报。屠宰场、检测阳性点均严格按照《非洲猪瘟处置第六版》和《农业农村部821号公告》彻底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措施。县级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和投资预算工作,计划今年年底投入运营使用。

10.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强边境活牛调运监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我县活牛调运出证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规程,根据存栏数和实际免疫数条件给予出证,一旦发现走私牛(草白牛)执行逐级请示汇报,截止目前,我县0列出现违规调运走私牛案例。

(二)满意度情况分析

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率达97%。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不足。针对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现状,我县动物防疫工作量逐年加大,相关财政拨款经费虽配套下达,有效利用资金仍存在一定困难。

2、开展疫病防控经费不足,购买兽医实验室免疫效果检测和疫病监测试剂盒和试剂经费不足。

3、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二)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1.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培训及财经纪律学习,保证安全、准确、及时的完成单位各项资金收支。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5.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报账并做好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6、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单位2025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者可以了解到单位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开源节流;同时,对单位财政收支进行绩效分析及满意度调查,起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下一步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做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熟悉绩效自评程序及绩效评价指标的运用;二是对单位2025年的财政整体支出情况清楚了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