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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01-7/20261019-00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19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6〕2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畜牧站2025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2025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0人;本科学历10人,专科学历8人,中专学历2人;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10人,退休职工15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
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主要职能:贯彻落实畜牧水产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畜牧水产发展规划编制。负责落实畜牧水产发展相关措施。负责国家畜禽、水产遗传资源目录规定的家养畜禽品种和蜜蜂的资源调查、品种推广及开发利用。负责地方畜禽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选育及市场化开发利用。负责畜牧水产科技推广应用及新技术研究示范。负责畜牧水产生产发展技术资料编写、业务技术指导及培训。负责开展畜牧水产发展相关业务统计工作。负责饲草饲料种质资源调查、引进、培育、保护、试验示范及开发利用。负责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负责畜牧水产养殖场(户)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做好畜牧业水产项目的筛选、编报、检查和验收业务工作。承担水产品产地检疫及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根据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合理设立了部门绩效目标。一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做出2025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抓实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全力做好畜牧水产养殖技术培训,提升畜禽养殖技术水平;四是全力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2025年度收入合计39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5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9%,收入较上年增加209.03万元,增加10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财政拨款和项目支出增加。
2025年支出合399.55万元,按资金来源分析:财政拨款支399.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45.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54%,项目支出53.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46%,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多27.19万元,比上年增102.26%;按支出经济分类分析:工资福利支出338.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4.62%,商品和服务支出59.18元,占本年支出的14.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元,占本年支出的0.5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单位的工作职责,对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都进行严格的管理。
1.财务管理方面: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已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公务出差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法、合规、及时、完整的记录单位财务开支,没有资金使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预算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站上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项目资料及项目资金分别进行管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项目资金报账流程、审批手续完整、规范,并设立专项账套单独进行账务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本单位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和畜牧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整体绩效和项目自评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2.组织实施:(1)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3)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4)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5)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分析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昌财发〔2026〕22号文件《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认为本单位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情况完成率100%,指标值100%,完成质量满意,完成各项工作情况:一是完成2025年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巨菌草推广种植项目500亩,引进种公羊50只,引进黑猪300头);二是完成肉类总产9.45万吨以上,实现畜牧业产值28.8亿元以上;三是参与实施2025年生猪外调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改造提升、“昌宁山猪”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重要水源地及重点河流域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规模以下生猪养殖大户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防疫检疫、技术推广培训)。
(二)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抓实畜禽品种改良、饲草饲料开发、养殖技术培训、畜牧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力发展种草养畜,带动养殖户增收致富,促进畜牧业健康平稳发展。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通过抓好畜禽品种改良、饲草饲料推广、畜禽养殖技术推广、畜牧项目实施等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为加快畜牧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分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不够细致。
2.2025年由于各种原因,部分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按时拨付,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二)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1.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培训及财经纪律学习,保证安全、准确、及时的完成单位各项资金收支。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5.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报账并做好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6、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单位2025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者可以了解到单位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开源节流;同时,对单位财政收支进行绩效分析及满意度调查,起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下一步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做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熟悉绩效自评程序及绩效评价指标的运用;二是对单位2025年的财政整体支出情况清楚了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畜牧科技推广补助经费.xlsx】
附件【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2025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畜牧水产工作站2025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昌宁县2024年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xlsx】
附件【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xlsx】
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xlsx】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xlsx】
附件【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补助资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