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01-7/20261026-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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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研究乡村振兴政策,推动农村事业发展,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库修编及资产管理,项目规划指导、编制、评审等;开展农业产业培训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农业农村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及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

2025年入库项目110个,涉及资金24089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72个15251.9万元,占比63.31%;就业类3个1960万元,占比8.14%;乡村建设行动类33个5712万元,占比23.71%;巩固三保障成果类1个838.8万元,占比3.48%;易地搬迁后扶类1个326.3万元,占比1.35%。

(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有序推进

1.资金到位情况。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到位18971.3万元(其中:巩固振兴任务16671.3万元,民族发展任务100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1300万元),已安排到项目91个18971.3万元,资金安排率100%,已拨付资金15521.63万元,拨付率83.63%。已开工项目85个,开工率93.4%,已完成投资16110.58万元,占已安排资金的84.92%,其中:已完工项目46个,占50.55%,未完工45个占49.45%;未开工项目5个。

2.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年内财政衔接资金到位18971.3万元,安排投入产业发展59个11767.7万元,占比62.03%。其中,到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972.3万元,安排投入产业发展8543.25万元,占比61.44%。到位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999万元,安排投入产业发展3224.45万元,占比64.5%。

3.到户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1)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情况。2025年全县已完成兑付雨露计划补助对象3865人次,补助资金838.1万元,其中2024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1962人,补助资金423.25万元,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1903人,补助资金414.85万元。

(2)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情况。2025年计划衔接资金补助省外12000人1200万元。截至目前,已发放外出务工10303人1028.3万元。

(3)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情况。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计划1200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三季度贴息补助资金888.48万元。

(4)帮扶产业奖补情况。全县共发放产业奖补资金263.8541万元,扶持监测户1217户3525人发展种植、养殖业。

(三)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

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工作。截止2025年8月底,共梳理2013年以来帮扶项目资产5192个,资产总值41.58亿元,其中:公益性资产2417个30.09亿元,经营性资产582个2.97亿元,到户类资产2193个8.52亿元。资产确权完成率100%。制发了《中共昌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帮扶资产管理工作“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昌宁县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方案》;加强实地调研,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组织人员对全县700多个经营性帮扶资产进行了实地核查,初步掌握了各个经营性资产的管护运营情况。目前,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帮扶项目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正在组织部门和乡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底数、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相关信息,规范资产管理、提升资产效益。

(四)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建设

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25〕40号)精神,我中心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在结合昌宁县农业发展实际,深入调研本地农业产业需求和人才现状,经逐级请示汇报,项目申报成功获得上级批复,最终下达培训任务172人,并配套专项资金82万元。

为确保项目高质量落地实施,我中心紧密结合上级政策要求与县域农业生产实际,深入调研论证,精心编制《昌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为核心目标,聚焦三大重点领域开展培育工作:一是围绕粮油作物种植产业,系统开展高产栽培技术、田间科学管理等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单产水平,推动粮油作物产能整体提升;二是聚焦豇豆种植,重点围绕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等内容组织培训,提升豇豆品质与安全生产水平;三是针对畜牧养殖领域,加强畜牧兽医人员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标准化饲养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培训172人,配套专项资金82万元。

经过竞争性磋商程序,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昆明五华捷耀职业培训学校中标,确定为昌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单位。为切实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质量与成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始终将对第三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置于首位,通过建立健全全流程、多维度的监管机制,推动培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到目前为止,完成四个培训班172人的理论学习、实训、外出观摩学习、第一轮后续跟踪服务。培训结束后认真组织学员进行理论考核及通过“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参训农民学员172人,理论考核合格172人,合格率达100%。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172人,完成评价率达到100%,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的满意度达到100%。

(五)大力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协同发展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同时遵循中央校“以乡村振兴现代专业布局为引领,深入推进农民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才培养”的办学思路,昌宁县全力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民中职教育的深度融合,致力于培育更多高素质农民和知农爱农实用人才。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积极面向历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乡村适龄青年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现场咨询点等多样化方式,详细介绍农民中职教育的专业设置、教学特色优势以及广阔的就业前景,有效提升学员对中职教育的认知与参与热情。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协同努力下,该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农民中职教育在校生规模达62人,其中2024级47人,2025级15人。2026级已有18人完成报名工作,云南省农广校还未通知进行学籍注册。昌宁县2024—2026届中职教育均开设作物生产技术专业,共有50名学员为历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

(六)认真完成省、市级培训学员遴选工作

1.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5年农业经理人培训

根据《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举办2025年农业经理人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我中心推荐昌宁县昌宁成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新杰,参加于玉溪市红塔区举办的农业经理人(青年农业经理人)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8月29日,共计10天。

2.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业经理人培训

依据《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举办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业经理人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推荐保山市昌宁县昌宁红茶壹号铺子总经理付爱玲,参加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业经理人(茶咖农旅融合)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共计7天。

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粮油类培训

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粮油类培训班的通知》(保农便签〔2025〕192号)要求,共推荐9名学员参加在保山兰都酒店举办的保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粮油类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共计7天。

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训

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训班的通知》(保农便签〔2025〕243号)要求,推荐10名学员参加在保山明和酒店举办的保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19日,共计5天。

(七)按要求实施防贫保险项目

为防止全县乡村户籍人口因病(意外)、因灾、意外伤害死亡致贫或返贫,根据《保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巩固振兴组办﹝2022﹞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贫保险项目,2025年,共组织261061人参保,参保率为97.1%,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率为100%,收取保费208.8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赔付60起102.9万元。

(八)全力做好2025年度乡村工匠推荐工作

1.全力做好2025年度乡村工匠推荐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充分发挥乡村工匠在技艺传承、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度乡村工匠推荐工作。本次推荐工作严格遵循“技艺精湛、带动明显、德艺双馨”的标准,重点聚焦传统手工艺、特色食品制作、民间艺术等领域,遴选优秀乡村人才。经乡镇和部门推荐,本中心组织人员初审,函请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联合审查,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共认定县级乡村工匠53人,其中被市级认定为市级乡村工匠12人,推荐省级工匠6人,全县累计完成县级乡村工匠认定62名,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到2025年底县级必须累计完成培育认定60名县级乡村工匠的目标任务。

2.继续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全县以62个脱贫出列村、经济发展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庭院经济示范村和本年度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所在村为重点,每个村培养3至5名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带领群众致富。制定了《昌宁县2025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委农办发〔2025〕38号),年度计划完成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370人以上,截止目前,完成培育372人。

(九)认真完成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推荐工作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头雁”项目学员推荐工作。经严格遴选,共选拔4名学员参加云南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培训班。其中,1名学员于9月10日至11月21日赴中国农业大学参加了涵盖农产品加工、中药材及休闲农业等方向的专题培训;1名学员于9月3日至11月20日参加了中山大学经营管理综合能力提升及农产品品牌营销与运营管理能力提升两个专题的培训;另有2名学员于9月5日至11月21日赴华中农业大学参加了果蔬专业方向的系统培训。目前,相关学员已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无“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2195136.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5094.51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其他收入42.46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89109.02元,增长210.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9066.56元,增210.9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2.46元。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收入2126256.51元,比上年增加1445691.36元。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2.商品服务经费收入54581元,比上年增加21237.2元,原因是是2025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57元,比上年增加13669。原因是2025年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2195094.51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837.51元,占总支出的99.35%;项目支出14257元,占总支出的0.65%;无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经营支出0.00元;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80597.56元,增长207.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4809.56元,增长208.89%;项目支出增加5848元,增长69.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收入2126256.51元,比上年增加1445691.36元。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2.商品服务经费收入54581元,比上年增加21237.2元,原因是是2025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57元,比上年增加13669。原因是2025年增加1名遗属补助人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0837.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6256.51元,占基本支出的97.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581元,占基本支出的2.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14257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09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89066.56元,增长210.91%,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04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5%,完成年初预算的92.2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190.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续付2024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付完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21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完成年初预算的65.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75348.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723.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0.4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未付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79583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913120元、津贴支出47256元、奖金支出80339元、绩效工资支出70477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60.08元、商品服务经费48981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2630元、邮电费支出3546元、差旅费支出11324元、工会经费支出1148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543.80元,其中,流动资产4961.38元,固定资产10582.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6.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52.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