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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33-2/20261016-00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负责昌宁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财务独立核算)
2.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3.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在各乡镇分别设置自然资源所,共设置自然资源所13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和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非独立核算,不编报部门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牢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压紧压实县直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耕地保护政治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动态巡查检查机制,聚焦永久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案件98件。历年存量违法图斑整改销号504个,整改面积3969.77亩(占耕2313.7亩),完成整改宗数比96.79%,完成整改占耕比92.88%。
(二)抓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完成并取得批复,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时序稳步推进。119个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
(三)抓好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制定《昌宁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昌宁县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层层压紧压实县直部门、乡镇、村组、监测员工作责任;开展地质灾害培训13场1057人次,应急避险演练327次4437人,发放“两卡”6186份。二是汛前组织乡(镇)及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核销隐患点15个。汛后会同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1285次。三是编制申报实施地质灾害项目9个(大型6个,中型3个),目前已全部获得立项批复。其中:耈街栗木等3个项目正在开工建设;其余6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四)抓好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全县共有矿权39个,其中:采矿权24个,探矿权15个(地热4个);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置地热矿权13个(探矿权10个;采矿权3个),目前挂牌出让探矿权9个;二是围绕县内高速公路、重大项目实施、民生领域等建设用料需求,科学编制第五轮矿产资源规划,计划设置开采区块17个(地热7个),勘查区块10个(地热6个),涉及有色金属矿产、地热、建筑用砂石料等。
(五)抓好非税收入工作。
累计实现非税总收入362,413,700.00元(已入库321,359,400.00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321,321,800元;矿业权出让收入2,454,500.00元;补交土地出让金35,238,300.00元;房地一体登记费476,200.00元;罚没款收入458,400.00元;耕地开垦费2,464,500.00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度收入合计194,294,209.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293,792.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16.59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533,864.84元,增长78.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7,338,982.85元,增长81.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805,118.01元,下降99.98%。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原因:一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二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前期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度支出合计194,295,860.51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3,895.94元,占总支出的5.77%;项目支出183,081,964.57元,占总支出的94.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5,541,050.85元,增长78.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6,050.33元,下降2.23%;项目支出增加85,797,101.18元,增长88.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和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二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3,895.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45,352.19元,占基本支出的9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8,543.75元,占基本支出的5.07%。人均支出153615.0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081,964.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卫片执法项目经费133,171.00元,主要用于省级卫片核查技术服务等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费。
2.土地整治项目经费74,696,820.19元,主要用于鸡飞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湾甸乡小街子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耈街等2个乡打平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三个项目1,168,970.42元;用于更戛乡西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等7个提质改造项目55,055,329.58元;用于漭水镇共裕社区、河尾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15个补充耕地项目18,472,520.19元。
3.地质灾害项目经费9,947,320.14元,主要用于支付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小街子澡塘河泥石流治理等39个工程项目建设资金8,516,560.14元;用于支付强降雨转移补助资金55,260.00元;用于支付监测员补助1,235,500.00元;用于支付搬迁补助140,000.00元。
4.自然资源工作经费440,306.2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13个自然资源所办公经费等。
5.矿产、卫片执法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费。
6.不动产信息系统登记运行维护补助5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费。
7.驻县联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费235,9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费。
8. 增减挂钩补助经费2,063,946.86元,主要用于支付工程建设资金。
9.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费。
10.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补助经费2,929,500.00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
11.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星煤矿测绘费。
12.昌宁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费。
13.土地收储专项债券方案可研编制补助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费。
14.自然资源常规监测技术服务费118,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费。
15.光伏测绘补助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费。
16.一次性待遇及遗属补助经费316,879.80元,主要用于死亡补助及遗属补助。
17.2013-2015县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3,500,0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支付报批费财政借款。
18.土地征收出让项目经费509,258.37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成本、勘测定界、评估、拍卖佣金等支出。
19.2025年昌宁县田园、漭水片区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74,000,000.00元,主要用于田园镇收储土地补偿及土地平整等支出。
20.土地报批费3,380,862.00元,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及批次用地耕地开垦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6,844.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4%。与上年相比减少8,384,194.59元,下降36.72%,完成年初预算的61.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9,24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7%,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6,418.0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3,600.00元; 死亡抚恤支出319,229.80 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跨年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4,02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完成年初预算的83.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险跨年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56,91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1%,完成年初预算的60.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8,354,912.00 元;办公费、差旅费、通信费、其他交通费、技术服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1,702,002.9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昌宁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专项资金纳入拖欠企业账款进行上报,通过债务资金进行支付部分工程款,所以年初预算资金支付减少;二是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66,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3%,完成年初预算的52.7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工程建设支出100,000.00元,监测员补助支出1,235,500.00元,驻县联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费支出235,900.00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140,000.00元,地质灾害避险补助55,2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资金减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71.44元,决算为88,071.44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990.44元,决算为79,990.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81.00元,决算为8,0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71.44元,支出决算为8807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990.44元,决算为79,99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81.00元,决算为8,0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耕地保护及用地保障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751.47元,比上年减少133,295.54元,下降19.8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1,733.00 元、水费8,124.10 元、电费32,550.58 元、邮电费11,091.79 元、会议费650.00 元、公务接待费8,081.00元、工会经费44,671.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8,250.00 元、退休人员经费补助12,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647,182,668.64 元,其中,流动资产269,694,790.06元,固定资产12,971,064.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63,571,476.12元,无形资产945,337.9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4,450,295.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9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91,9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34.00元;出租房屋86.5平方米,账面原值81,777.3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063.60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90.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990.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