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朱林成因保管不善,将昌宁林政字( )第2407070096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林成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