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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30911-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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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吴永康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金马村毕家村小组,证号:昌集用(94)字第号 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永康

2023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