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05_Z/2018-0313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国土听告字〔2018〕第 21号
大田坝镇大田坝社区村民委员会:
昌宁至保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拟征用你社区集体土地3.9753公顷,我局依法拟定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社区对拟征地补偿标准和方案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向昌宁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