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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0-040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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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质量大排查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工作推进会

我县召开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质量大排查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工作推进会

4月3日,我县召开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质量大排查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找准找实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今年7月份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成效普查验收。13乡镇分管领导及业务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3月中旬,我县开展了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质量大排查工作。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收集各乡镇上报排查结果后反馈,目前,我县仍有104户农户疑似住房保障方面存在问题和短板,还有43户农户房屋未进行认定。县住建局于3月24日至31日,组织技术人员对排查反馈的对象147户对象,逐户进行了实地核查。通过核查,有39户需要进行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改造,才能保证实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其他的农户存在结构性住房面积不足、危房改造修缮加固措施不到位、人居环境较差等多种情况。除此,市委脱贫攻坚机动巡察、县级3月份督查通报,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短板问题不容忽视,整改任务十分艰巨。

会议要求,一要全面摸清底数。各乡镇在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质量大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紧盯目标,对标对表再次进行排查。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4类重点对象进行排查,同时也要关注好脱贫户和边缘户,全面摸清底数;二要全面“因户施策”。对排查锁定的改造对象,各乡镇一定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一户一方案”。经住建部门认定为C、D级危房,且未享受过危改补助政策的4类、非4类重点对象,要加快实施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别按“昌政办发〔2018〕18号”“昌政办发〔2018〕27号”执行。完成时限为:修缮加固4月底前完成,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5月底前完成。对结构性住房不达标的农户,要采取加盖、围合等措施进行改造,县级按照户均0.3万元的补助标准切块下达资金,由乡镇统筹安排使用。三要全面销号整改。各乡镇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户,要拿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明确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确保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