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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4011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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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健身制度

按照“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口号,为创建健康型工作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身活动。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发,从提高单位职工自觉锻炼的认识入手,发动和组织广大员工积极投入到健身队伍行列,以利于提高身体素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经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落实一定的健身活动经费,并配备相应的体育活动器材。

二、为职工提供适当的活动场所。

三、确保集中锻炼的时间,每天上午9点到10点时间段。

四、每位干部职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必须保证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五、在健身锻炼时,必须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健身项目和锻炼强度,注重健身的科学性。

六、确保健身锻炼过程中的安全,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提倡健身锻炼的互动性和合作性。

八、单位提供以下活动项目:乒乓球、羽毛球、跳绳、踢毽子、呼啦圈等趣味性活动。

九、单位工会做好健身锻炼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