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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4021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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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烟制度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烟制度

一、前言

吸烟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由于吸烟造成的健康问题和社会成本不容忽视,为此全球各国开始将吸烟管理作为重要政策之一。 我国也于2003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吸烟条例》,其中包括烟草消费品的监管和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吸烟行为的管理,本局制定了“局控烟管理制度”。

二、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全员健康,提高办公环境质量,控制吸烟行为,规范办公室内外吸烟行为,保护吸烟者和非吸烟者双方的权益,减少工作场所对员工健康的危害,防止在办公区域内发生不安全事件,提高办公效率,进一步优化办公环境,维护本单位的形象,制定本局控烟管理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员范围内,指导员工在办公室内外的吸烟行为,并规定了管理和处罚措施。

四、规定

1、禁止在办公楼内任何区域吸烟,禁止在开会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以及通道、电梯等公共设施内吸烟。

2、在办公室内吸烟应选择吸烟区,所有吸烟者应该在该区域内进行吸烟,不得将烟蒂乱丢,必须用烟灰缸收集烟蒂。

3、对于既在办公室吸烟又在公共区域吸烟的人,按照所在区域分别处罚。

4、对于发现办公室内有人吸烟的情况,应责令立即停止,并进行口头警告并登记,第一次警告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如果再犯不再警告,将直接下达罚款处罚或者其他适当的惩罚。

5、在公共区域或者在开会期间抽烟的,应当再次口头提醒,并且登记个人档案。.

6、同时,禁止吸食草药、电子烟、水烟等非传统烟草制品。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