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5030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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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建设和谐发展,及时、有效处理网络舆情事件,维护住建系统良好形象,近日,住建局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理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控队伍。成立住建局舆情信息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涉及住建系统舆情信息的收集、跟踪、分析、处理和引导,对重大舆情或影响恶劣的负面信息做好应对工作。住建局所属科室、站所确定一名网络舆情信息员,负责住建系统网络舆情信息监控工作。
二是明确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理职责。明确住建局所属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涉及本部门舆情问题第一责任人,组织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舆情监控,发现舆情信息填写《昌宁县住建局舆情上报处理单》;住建局舆情信息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住建系统舆情监测的汇总及答复。
三是规范舆情监测工作流程。要求系统舆情信息员要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确保工作时间(含休息日、假日8-18时)内网民发帖后1小时内监测到位,2小时内将答复内容经本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后报住建局舆情信息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网民在非工作时间内发帖,要在次日9时前将答复内容经本科室、站所要负责人把关后报住建局舆情信息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舆情须同时向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汇报。
四是严格舆情监测责任追究。舆情信息员在舆情监测工作中,凡发现监测不及时、不按要求报送答复内容,或因瞒报、误报、漏报舆情信息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因监测不到位致使舆情升级,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年终汇总各科室、站所舆情监控处理情况,上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评议,视情节轻重予以加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