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607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8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本级部门预算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17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城市客运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按照市县的统筹安排,制定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计划。
2 、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和行政执法;负责新、改建公路、桥梁、渡口、码头、航道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质量监督。
3、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的培育,负责全县地方公路、路政、水运和船舶的检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航道产权;组织协调紧急物资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
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协调发展;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科技、教育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交通安全工作。
6、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情报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7、负责交通行业涉外工作,开展国际间经济、技术、人才交流合作,处理市县间有关交通运输及建设事项。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负责全县渡口、码头、水运行业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交通基本设施建设市场,并对其进行资质认证、审批、申报等市场管理。
10、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本级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下属二级单位(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昌宁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昌宁县航道养护管理所3.昌宁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上三个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全部并入交通局机关核算。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退休职工7人。纳入2017年本部门预算的实有人员29人。
二、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我单位预算属本级预算,无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2017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274.5434万元,预算总支出274.5434万元。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我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一)本级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274.543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无项目预算收入。其中人员经费收入预算261.2934万元(工资收入预算222.094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收入预算39.19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5%;公用经费收入预算13.25万元(办公费7.25万元;车辆费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预算总支出274.5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1.2934万元(工资支出预算222.094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预算39.19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5%;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3.25万元(办公费7.25万元;车辆费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无项目预算支出。与上年基本支出决算数对比减少19.3266万元,减幅6.58%,减少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公车改革的相关规定,我局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显减少。截止2017年初预算取数时点,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2016年起,按10%比例统一压缩省级部门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故公用经费较2016年调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54万元,减幅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524万元,减幅0.39%;公务接待费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502万元,减幅7.4%;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决算数相比略有节约,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同城不接待,公务接待不上烟酒等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数量减少,目前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辆,我局严格按照公车改革的要求使用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及过路费等,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包含在本级部门预算总收支中。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71.7万元,减幅84.4%。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上年相比明显下降,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显下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资金包含在本级部门预算总收支中。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五)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