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21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情况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5]187号)执行。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园区工作。
2.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并报县。
3.组织编制、实施园区详细规划和各阶段规划,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研究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实施建设管理。
5.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促进招商引资和企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6.制定并组织实施园区的各项行政管理规定。
7.负责园区内的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8.负责为入园企业服务、协调入园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和周边群众工作。
9.行使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分别授予或委托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本部门机构数为1个。
(三)人员情况
2016年8月18日县编委批复增加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4名。2017年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财政全供养7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工勤编制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级预算总收入1133839元,预算总支出1133839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13383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8839元(纳入工资统发89136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74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000元。本年预算较上年增加65.0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新调入人员6人,全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支出增加,同时增加了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较2016年增加1.2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只预算公务接待费4.75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不再单项预算,2017年在编车辆增加2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万元,较2016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75万元,人员经费增加0.25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1%。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未对政府采购进行单独预算,预算数为0元。
(五)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